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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发展: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雷沈专

(发表于: 津滨发展股吧   更新时间: )
津滨发展: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12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证券代码:000897 编号:2016-25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年 4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6-14),公告披露后,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关于对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74号)(以下简称“函”)对我公司公告内容重点关注了如下问题:1、你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关于申请支付泰达建设集团2015年度贷款担保费的议案》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为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根据控股股东上级单位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公司需支付担保费。2015年度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为公司25.88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按照实际担保期限及收费标准计算,公司2015年度共需向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1196.38万元。”你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查,你公司曾于2015年3月30日披露《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建设集团为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预计2015年发生担保金额在40亿元以内,担保费率为0.5%—1%,预计2015年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在4000万元以内。上述议案被你公司股东大会否决。请你公司详细说明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否决的情况下,再次将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历年控股股东为你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实际发生担保风险及损失情况,说明你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的必要性及担保费率的合理性。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发表专项意见。2、你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16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再次将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事项作为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年度预计。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2.11条规定,你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的交易不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请及时更正。对上述问题,公司回复说明如下:1、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根据控股股东上级单位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我公司2015年度共需向建设集团支付担保费1196.38万元。2015年3月,由于我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即根据控股股东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支付相应担保费用的议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否决,上述担保费一直未支付。根据天津市国资委下发的《天津市市管企业担保事项管理办法》中,“不能按约定及时足额交纳担保费用的,市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不得提供担保”,以及控股股东上级单位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发的《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保管理规定》中“未及时足额缴纳担保管理费的被担保人,风险控制部将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有权拒绝受理其他的担保申请”的规定,若我公司不能向建设集团及时缴纳应支付的担保费,建设集团存在停止提供担保的可能。届时,我公司脱离了国有控股股东提供有力的担保支持,金融机构授信规模必将受到影响,融资工作将出现困难,进而影响公司资金链安全。为此,我公司再次将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希望顺利通过,进而得到控股股东一如既往的支持。近年来,公司资金状况一直处于平稳状态,资金风险可控,未出现过贷款逾期及违约事项发生,在金融机构中保持良好信誉,并最大限度地得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这也得益于控股股东建设集团对我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支持以及金融机构对建设集团担保能力的认可。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费如下:2012年度提供担保金额为39.36亿元,按照实际担保期限及收费标准计算,担保费为1989.68万元;2013年度提供担保金额为38.83亿元,按照实际担保期限及收费标准计算,担保费为2473.62万元;2014年度提供担保金额为30.15亿元,按照实际担保期限及收费标准计算,担保费为1359.76万元;2015年度提供担保金额为25.88亿元,按照实际担保期限及收费标准计算,担保费为1196.38万元(尚未支付)。控……[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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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扈妻吟
    今年业绩有保障!
    2016-05-11 20: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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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翎
    2016-05-11 20: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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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名
    有网友在泰达发贴说:津滨一盘散沙,没有我们泰达团结,5月16日议案肯定通过,信不信?你们信不信?反还我不信,因为我要投否决票。虽然我只有5000股,成本10元,但是,我要行使我的权利。
    2016-05-11 2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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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羊娜
    有网友在泰达发贴说:津滨一盘散沙,没有我们泰达团结,5月16日议案肯定通过,信不信?你们信不信?反还我不信,因为我要投否决票。虽然我只有5000股,成本10元,但是,我要行使我的权利。
    2016-05-11 20: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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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略细
    大股东的意思是,你们不给保护费就不让你经营。
    2016-05-11 20: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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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荀耳共
    我信!团结就是力量!
    2016-05-11 20: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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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外也
    就是干儿子要贷款就跌给好处费!
    2016-05-11 20: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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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笙施
    是不担保!
    2016-05-11 20: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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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戈侈侈
    天津有这奇葩的规定,要母公司担保就得给担保费!这也是吸血鬼理论!
    2016-05-11 2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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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梁彼
    这担保费改成担保押金还可以理解!
    2016-05-11 20: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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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保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我公司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公告详情请见2016年5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6年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垃圾一句 2016年5月11日公司深表歉意就完了!追责,该抓的抓!!!
    2016-05-12 07: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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