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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沧州明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韩尚

(发表于: 沧州明珠股吧   更新时间: 2023-05-23 20:52:42)
沧州明珠:沧州明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9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3-036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0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1、公司于 2023 年 0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2 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72,697,7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67,269,776.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2、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72,697,7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月 26 日。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五、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1 08*****086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08*****053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六、有关咨询办法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咨询地址: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 77 号明珠大厦咨询联系人:李繁联、梁芳咨询电话:0317-2075318、0317-2075245传真电话:0317-2075246七、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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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林念
    有良心的公司[赞][赞][赞]

    鲍男: 哪里得出的结论

    2023-05-18 20: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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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汀
    个良心!不除权不上睡?这是一个坑!

    戈美: 你见有几家上市公司分红是不含税在里面的?

    麴可育: 你拿一年不就没税了,昨天进来然后拿钱就想走,还不交税,想啥美事呢?

    寇派作: 持股一年以上了 0%的税 也没错

    邴禹皎: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2023-05-18 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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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峻妇
    抓紧上车抢红利,红大比利分红的企业就是好色业!
    2023-05-18 22: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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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幸是
    分红!一个永远的坑!

    吉仍帖: 不分吧你又要说公司小气,分吧你又要屁话连连。

    2023-05-18 23: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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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酆动夷
    登记日5月25日 26日用给的钱抄底!跌多点多买点

    焦邦姚: 等你下来满仓 嘿嘿

    2023-05-19 09: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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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捕染
    分红那天要大跌,赶紧抛
    2023-05-23 08: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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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孚吃
    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2023-05-23 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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