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南钢股份股吧 > 南钢股权争夺战未了局: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南钢集团为何主动走上台前? 返回上一页

南钢股权争夺战未了局: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南钢集团为何主动走上台前?

司柯

(发表于: 南钢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2023-07-28 10:29:19)
南钢股权争夺战未了局: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南钢集团为何主动走上台前?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陶炜 张智

  南钢股份(600282.SH)的控制权变更事宜迟迟不能实现交割的现实,让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钢集团”)选择走向台前。

  5月31日,南钢股份公告称,当日收到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钢集团”)发出的《告知函》,南钢集团已向法院申请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加入沙钢与复星之间围绕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下称“南钢联”)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中来,而法院也已经批准了南钢集团的请求。

  什么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沙钢与复星之间的诉讼纠纷,南钢集团又为什么要主动加入进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本案中,南钢集团认为沙钢集团对其权利的主张侵害了南钢的权利,故有权提起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南钢集团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加入诉讼,就能成为案件当事人,可以在案件中提出诉求,主张权利。而如果是证人或其他身份,那么就没有独立诉权,无法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波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

  转让纠纷延宕至今,南钢集团主动参与诉讼

  本来是复星把南钢联控制权卖给沙钢集团的一场交易,由于南钢联另一股东南钢集团行使了优先购买权而引发了诉争。

  2022年10月14日,复星集团与沙钢集团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后者拟购买南钢联合60%股权。除了持股60%的复星,南钢联合剩余40%的股权属于南钢集团。根据法律规则,南京钢铁集团拥有复星系这60%股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而从一开始,南京钢铁集团就从未表示过放弃优先购买权。

  今年3月14日,复星与沙钢签署了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金额被确定为135.8亿元。同日,复星也向南京南钢的另一股东南钢集团发出了优先购买权征询函,南钢集团需在受到征询函30日内,就是否行使优先权回函。

  4月2日,中信集团旗下的湖北新冶钢与南钢创投、南京新工投及南钢集团共同签署《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及《增资协议》,新冶钢拟出资135.8亿元对南钢集团进行增资,将持有其55.2482%股权,并成为南钢集团控股股东。当天,南钢集团向复星高科及其下属企业复星产投、复星工发出具《关于就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60%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决定行使优先购买权。在上述南钢集团行使优先购买权交易完成后,南钢集团将持有南京钢联100%股权,并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钢股份控股股东仍为南京钢联,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郭广昌变更为中信集团。

  对于这一变故,沙钢集团不能接受。今年4月,沙钢集团、沙钢投资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3)苏民初1号】,请求法院判令复星方面将其持有的南钢联60%股权变更登记至沙钢方面名下。实际上,在南钢集团宣布行使优先购买权之前,沙钢集团就以复星产投未履行2022年10月14日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中将其持有的南京钢联11%股权质押给沙钢集团的义务为由,于2023年3月27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复星产投将11%股权质押给沙钢集团,并对复星产投持有的11%股权进行了冻结。

  由于纷争没有得到解决,南钢股份的股权转让至今未能完成。在这样的背景下,南钢集团选择了主动参与诉讼。南钢集团在公告中表态称,南钢集团作为南京钢联的股东,对上述股份享有法定优先购买权,并且已根据复星方面于3月14日向南钢集团发送的《通知函》的要求,于4月2日向复星方面发送《关于就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60%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明确行使优先购买权,并于同日签署《关于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南钢集团行权后,复星方面已及时向沙钢集团退还全部诚意金本息,沙钢集团尚未解除对转让方持有的南京钢联49%的股权的质押,并与沙钢投资提起了(2023)苏民初1号案件等诉讼。为维护法律权利,5月22日,集团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民事起诉状》,申请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5月30日,集团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受理及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案号:(2023)苏民初1号】,通知南钢集团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南钢集团方面表示。

  公告中,南钢集团提出了他们的六大诉求:确认南钢集团对于南京钢联60%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确认复星方面与南钢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判令复星方面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在该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将上述股权转让至南钢集团名下;判令复星方面不得将上述股权变更登记至沙钢方面名下;确认沙钢集团在复星方面持有的南京钢联49%股权上设立的质押权已消灭;判令沙钢集团和复星方面办理南京钢联49%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为何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沙钢与复星之间的官司,为什么南钢集团要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主动参与应诉?对于这一疑问,南钢股份董秘唐睿并未直接回应《华夏时报》记者,而以“以公告为准”作答。而常年专注于资本市场案件的律师则告诉记者,这是为了更好地主张南钢集团的权利。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三人参加之诉中的地位就是原告,是诉讼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人既对抗本诉的原告,又对抗本诉的被告。本案中,南钢集团认为沙钢集团对自己权利的主张侵害了南钢的权利,故有权提起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刘鹏这样认为。

  他同时表示,有限公司除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本案中,如果南钢集团在同等条件下合理期限内明确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并签署股转协议,程序上是没什么问题的,是有可能胜诉的,至于沙钢,可以根据和复星协议的相关条款向复星主张相关权利。”刘鹏认为。

  李海波则认为,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为强行性规定,对于拟受让南京钢联股权的沙钢方面来说,其取得该公司股权,必须受《公司法》优先购买权制度强行性规定的约束。

  “沙钢方面要求继续履行其与复星方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前述协议的效力我们认为虽然不受优先购买权的影响的,但其履行却因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而不能。其可依约请求转让股东复星方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主合同履行不能,加之复星方面已向沙钢集团退还全部诚意金本息,基于担保的从属性,质押于沙钢方面的南京钢联49%股权应予以解除。”李海波表达了他的意见。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点击查看原文]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申米春
    沙钢去年十月出个高价,特别针对散户的流通股,出个高高的收购价,就皆大欢喜了,也没有后面这些事情了。 不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区别,没有共同富裕的意识,只想捡便宜,玩不了收购上市公司的游戏。

    卞娩油: 这就是沙钢的格局

    山桌肉: 中信就是按照沙钢的价格定的。沙钢就是太黑

    双赴拓: 大逻辑靠谱[赞][赞],补充几点, 1. 要约收购,仅仅是ZJH流程要求,在南钢购并案中高概率是不会发生的,不然就退市完球咧,这是各方都不愿意看到的(南钢公告提及不以退市为目的)。要约生效期限前,会把市价打到要约价格之上(之上多少没人知道),就没多少人要约卖出了,不够退市比例,自然继续维持上市。 2. 要约价格只要符合ZJH相关规定(印象中是,不低于要约发布前三十日的均价),上不封顶,也不存在不能低于净资产一说。沙钢出价3.84应该是当时的均价底线,后来的南钢集团3.94只是不输面子而已,都和小股民利益无甚关系。提高要约收购价,徒增将来股价拉升高度成本。除非目标就是“私有化”退市,那个是会出个你拒绝不了的价格的。 3. 刚查了一下,现在的每股净资产是4块钱出头。回到前面的两点,如果沙钢当时要约出高价,在净资产甚至以上,高概率还是会被“截胡”,因为不是中信直接出手,而是南钢集团行权,(可能)不受高于净资产不能收购的限制。毕竟实际收购价仅限于标的股权,即沙钢收复星60%南钢联的135.8亿,要约不会发生。

    郝班枇: 南钢是上市公司,如果一个收购预案就引发了股价飞升,形成了对未来控股股东的美好期望,那后面的截胡者是要多好多重考虑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从员工到市场,都对沙钢不感冒。先声夺人,势在必得,收购不仅要给自己以信心,也要给市场以信心。股市上发生了收购,却连一个涨停板都支撑不起来,那是收哪门子购?沙钢就是格局太低,一手好牌,最后只给别人做了嫁衣裳

    盍干常: 说白了 还是沙钢不讲武德,趁火打劫复兴来压底价格罢了,想要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结果只是黄粱一梦,白给他人做了嫁衣,帮他人杀了一手好价。

    聂纱仆: 不知道争啥,一个产能过剩的行业,龙头还有宝钢

    2023-06-03 11:07:52

    回复

  • 寿血我
    长江中下游炼钢产能的重组,必然带来价值发现,只要借着收购,在股市炒出一个局部热点,就齐活了,说不定还能二级市场挣一笔,摊低收购成本。 非要在股价跌破净资产的股市里,再私下谈判打折收购,不引来狼才怪。
    2023-06-03 11:23:49

    回复

  • 蒲非趾
    南钢集团有优先购买权,这个不用质疑,但加入第三方中信后,这就看法律上怎么认定了。如果中信直接收购,肯定不合法规。

    蓬志: 靠谱。唯这个第三方中信一说,现在就只沙钢死咬着不放,因为他是“迫害妄想症”患者[偷笑]他要举证行权的是中信而不是南钢集团,这个很有点困难呕,南钢集团可以在法庭上把职代会投票记录“甩”沙钢脸上的[666][666][666]

    乌孝: 南钢作为小股东就是行使全体人员的意愿优先回购股份,至于怎么回购钱从哪里来,这是南钢自己内部的事情,通过引入中信增资,合理合法,就是为了筹钱。

    幸票祥: 实际南钢集团操作股权转让中信也有瑕疵,使用发行可转债就好了。前面南钢集团借款中信。沙钢说个毛。

    2023-06-03 13:45:14

    回复

  • 满孟押
    南钢集团如果和新冶钢的合作为债转股架构,就不存在沙钢集团的不服了。这个也是法律设计没搞好,丢出来这么多后遗症
    2023-06-05 19:31:33

    回复

  • 相砍
    这活玩的,中信出资,南钢先拿下股权,最终还是被中信拿下
    2023-06-20 20:16:18

    回复

  • 步贞估
    南钢集团说女儿是我的嫁给谁我说的算,嫁给沙钢必须离婚。
    2023-06-20 21:41:05

    回复

  • 刁己
    沙钢姓沈的也只有祖先沈万三的格局。趁火打劫不成,又狗急跳墙!我呸!
    2023-06-21 08:43:42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