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鹏博士股吧 > 600804:鹏博士2012年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 返回上一页

600804:鹏博士2012年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

寇之皇

(发表于: 鹏博士股吧   更新时间: )
600804:鹏博士2012年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3-04

1证券代码: 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6-003证券代码: 122132 证券简称: 12 鹏博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2016 年付息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6 年 3 月 11 日债券付息日: 2016 年 3 月 14 日由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2 年 3 月12 日发行的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开始支付自 2015 年 3 月 12 日至 2016 年 3月 11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1、 债券名称: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2、 证券简称及代码: 12 鹏博债、 122132。3、 发行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 发行总额和期限: 人民币 14 亿元。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固定利率,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53号文件批准发行。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27、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8、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50%。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 3 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12 日至 2017 年 3 月 11 日。10、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3 月 1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3 年至 2015 年每年的 3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11、 付息期:自付息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12、 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13、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2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5 年 3 月 12 日至 2016 年 3 月 11 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2、 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7.50%。3、每手“ 12 鹏博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5.00 元(含税)。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1、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3 月 11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2、本年度债券付息日: 2016 年 3 月 14 日。3、付息时间:(1)集中付息:自 2016 年 3 月 14 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2)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期结束后的3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四、付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3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2 鹏博债”持有人。五、 付息办法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A.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B. 如……[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苏祠
    今天涨过大盘了,难道这是利好?
    2016-03-03 15:56:44

    回复

  • 范艾
    啥意思?
    2016-03-03 16:05:44

    回复

  • 袁弓
    是一年半分钟7.5吗,那我也要买债券
    2016-03-03 18:37:20

    回复

  • 崔查李
    百分之
    2016-03-03 18:37:28

    回复

  • 姚佩外
    股票什么时候分 红。
    2016-03-03 19:37:20

    回复

  • 吕从玎
    退市吧!垃圾!
    2016-03-04 10:50:16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