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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衡水日报
综合运用GPS定位、卫星遥感、无人机“三合一”技术支持模式——
枣强科技赋能公益诉讼守好百姓“饭碗田”
本报讯(马涛)组装、起飞、拍照、录像……日前,枣强县检察院技术部门的干警熟练地操作着无人机,对辖区某镇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进行最终核实。
“根据卫星图样数据显示,此处‘非农化’‘非粮化’基本农田全部整改已达到复垦复种标准,请到现场进一步核查。”“收到,我们马上去现场。”近来,在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中,枣强县检察院主动适应科技强检新形势,综合运用GPS定位、卫星遥感、无人机“三合一”技术支持模式,有效破解公益诉讼部门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取证难题,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去年3月底,枣强县检察院在开展“两河十渠”河道保护专项监督中发现,辖区某乡镇某村南侧213乡道以北,有近百亩农田种植绿化苗木,且农田一侧立有基本农田保护标识,存在耕地“非粮化”情形,导致耕地资源破坏,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年5月11日,该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
调查取证初期,公益诉讼部门委托技术部门人员对该处进行协助取证。由于涉案位置面积大、地形情况复杂等原因,日常“走访式”取证难以满足取证要求,于是利用GPS卫星定位确定了涉案地点的大体位置。随后,在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与检察技术人员到现场实地踏查过程中,因地形复杂等原因普通摄像设备不能满足取证要求,检察技术人员就使用无人机取证。检察官将获取的证据分析研判后决定,在全县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行动。枣强县检察院利用无人机航拍取证,对辖区11个乡镇进行实地踏查。同时,他们积极借助“外力”,就先期摸排的线索,请自然资源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进行地类核实,一同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涉案位置的边界等相关情况进一步确定,结合无人机航拍获取的现场情况精准快速明确是否属于耕地或基本农田。该院根据掌握的耕地“非粮化”线索与自然资源部门掌握的违法占用耕地卫星图斑逐一比对,发现涉及“非粮化”耕地7720.98亩,其中基本农田5184.53亩,一般耕地2536.45亩。
为守住耕地红线,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同年6月9日,枣强县检察院召开耕地保护“听证+磋商”会。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出示了通过GPS定位、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取证技术获得的相关证据及技术辅助材料,并就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整改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磋商。听证员一致建议,检察机关要持续跟进监督违法占用耕地整改情况,推动耕地保护工作稳步向前。同年9月,在枣强县检察院的推动下,枣强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加强日常监管执法等方面抓实耕地保护。
截至目前,枣强县自然资源部门和11个乡镇人民政府均已回复整改情况。其中,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整改结果,检察技术人员利用卫星遥感加无人机技术重新核实卫星遥感图斑,对整改情况“回头看”。目前,枣强县涉及3211个图斑,各乡镇就地整改6016.57亩,调整补划2436.36亩,落实进出平衡2950.63亩,共计整改完成11403.5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