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股票大全 > 艾比森股票 > 艾比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sz300389) 返回上一页
艾比森(300389)  现价: 11.82  涨幅: 1.81%  涨跌: 0.21元
成交:2638万元 今开: 11.51元 最低: 11.37元 振幅: 3.96% 跌停价: 9.29元
市净率:3.04 总市值: 43.56亿 成交量: 22712手 昨收: 11.61元 最高: 11.83元
换手率: 0.98% 涨停价: 13.93元 市盈率: 14.16 流通市值: 27.52亿  
 

艾比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30 18:48: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艾比森
保荐代表人姓名:殷凯奇 联系电话:0755-25860625
保荐代表人姓名:桑继春 联系电话:0755-258698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自承接原保荐机构未完成
的持续督导工作起,下同)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 次,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2
年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不适用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由原保荐机构执行)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由原保荐机构执行)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由原保荐机构执行)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原保荐机构于 2023 年完
成现场检查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由原保荐机构执行)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0 次(由原保荐机构执行)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由原保荐机构执行)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原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培
训 1 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15 日(原保荐机
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艾比森持续督导专项培训材
料》(原保荐机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自承接原
保荐机构未完
1、信息披露 成的持续督导 --
工作起,下
同)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是(自承接原保荐机
(一)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 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 --
工作起,下同)
(二)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是 --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
(四)认购股份资金来源的承诺 是
(五)股权激励的承诺 是
(六)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七)维护控制权稳定相关措施的承诺 是
(八)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九)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是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
《保荐协议》,因此中信证券尚未完成
的艾比森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持续
督导工作将由海通证券承接,保荐代表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人变更为殷凯奇、桑继春。上述变更事
项详见艾比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发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

热门股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