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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000690)  现价: 5.10  涨幅: 3.24%  涨跌: 0.16元
成交:22872万元 今开: 4.94元 最低: 4.91元 振幅: 5.06% 跌停价: 4.45元
市净率:0.95 总市值: 110.97亿 成交量: 451185手 昨收: 4.94元 最高: 5.16元
换手率: 2.07% 涨停价: 5.43元 市盈率: 10.35 流通市值: 110.90亿  
 

宝新能源:拟变更2024年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29 17:06:3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 2024 年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2023 年度审计意见均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拟变更 2024 年半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 2024 年半年度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 年半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501,000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51,600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76,500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主要行业:计算机、通讯和电子设
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3,20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1.66 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 12.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事件 金额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余 1,000 多 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
投资者 2014 年报 万,在诉讼过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程中 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保千里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 年重组、 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投资者 银信评估、立信会 2015 年报、 80 万元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
计师事务所等 2016 年报 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
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7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晶
200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 1 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6 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玉华
2017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 7 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 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爱国
1995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 1 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2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024 年半年度审计费用金额为 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审计收费无
变化。
定价原则:系按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
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前期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半年度、2023
年均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拟变更 2024 年半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有关规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独立、专业的审计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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