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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001309)  现价: 86.40  涨幅: 1.28%  涨跌: 1.09元
成交:46147万元 今开: 84.29元 最低: 84.26元 振幅: 4.28% 跌停价: 76.78元
市净率:9.78 总市值: 127.51亿 成交量: 53417手 昨收: 85.31元 最高: 87.91元
换手率: 6.13% 涨停价: 93.84元 市盈率: 48.25 流通市值: 75.34亿  
 

德明利: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11 21:36:56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
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的具体情况
1、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登记上市,
本次登记上市 1,000,28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 112,247,52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13,247,800 元 。
2、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
的 8 名离职人员已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 30,8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 113,247,8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13,217,000 元。
3、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实施 2023 年权益分派,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13,217,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47,182,100 元;
4、2024 年 6 月 4 日,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上
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 330,876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 147,182,100元变更为人民币 147,512,976 元。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在深圳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备案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112,247,520 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发生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 147,512,976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
1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24.752 万元。 147,512,976 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 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
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技术、计 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技术、计
算机网络软件、计算机应用软件的 算机网络软件、计算机应用软件的
研发、技术咨询;光器件和光模块 研发、技术咨询;电脑软件、软件
以及与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开 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
发、研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集成电路软硬件的研发、批发、技
电脑软件、软件产品、计算机软硬 术咨询、技术服务、佣金代理(不
件、电子产品、集成电路软硬件的 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研发、批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
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
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 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 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 申请);转让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
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 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
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转让自行研 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从事上
发的技术成果;从事货物及技术进 述产品的售后服务。以上经营范围
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 不含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
品);从事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 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
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实施 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许可
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 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系统集成、计
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 算机软硬件、集成电路和模块、电
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 子设备、存储产品等电子产品的封
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光器 装、测试、生产和销售。
件、光模块、集成电路和模块、电
子设备、存储产品等电子产品的封
装、测试、生产和销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 112,247,520 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 147,512,976 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
股。 股。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做出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5 决议; ……
…… (十七)审议批准如下关联交易:
(十七)审议批准如下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金额超过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含 5%)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含 5%) 的关联交易;
的关联交易(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 ……
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
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
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除外);
第四十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属于下 第四十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属于下
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 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 担保;
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6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 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
…… 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 的担保;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关联人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控股股东、实际
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
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 案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
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 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过。 该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审议
通过。
第四十六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 第四十六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
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
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下列 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下列
财务资助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财务资助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
债率超过 70%; 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
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 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
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资产的 10%; 净资产的 1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 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 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 50%的控股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 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
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 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
用前款规定。 前款规定。
上市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 (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提
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 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
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 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
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 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
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 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
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 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
助,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
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 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 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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