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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  现价: 6.69  涨幅: 10.03%  涨跌: 0.61元
成交:1763万元 今开: 6.69元 最低: 6.69元 振幅: 0.00% 跌停价: 5.47元
市净率:0.82 总市值: 53.74亿 成交量: 26346手 昨收: 6.08元 最高: 6.69元
换手率: 0.33% 涨停价: 6.69元 市盈率: 86.32 流通市值: 53.68亿  
 

合肥城建: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4-09-24 18:50:2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交易集团 100%股权。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
请,公司股票自2024 年9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4 年 9 月
2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2、2024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3、公司及时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
4、在初步筹划磋商本次交易事项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相关方均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5、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合国资办[2024]153 号《关于同意合肥城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6、公司与相关方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预案及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它法律文件。
7、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核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文件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8、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
9、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做出了书面决议。
10、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做出了书面决议。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就本次交易事宜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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