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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605169)  现价: 7.91  涨幅: 1.02%  涨跌: 0.08元
成交:1473万元 今开: 7.80元 最低: 7.74元 振幅: 2.55% 跌停价: 7.05元
市净率:1.28 总市值: 22.38亿 成交量: 18732手 昨收: 7.83元 最高: 7.94元
换手率: 1.42% 涨停价: 8.61元 市盈率: 15.81 流通市值: 10.47亿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8 18:57:4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4-0001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4-00012 号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0号)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22元。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88,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9,978,301.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821,698.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5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888,800,000.00
二、减: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49,978,301.89
三、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90,916,952.34
其中:(1)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350,711,189.87
(2)2023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40,205,762.47
四、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金额 447,904,745.77
五、减:手续费支出 26,962.06
其中:2023 年度手续费支出 9,120.25
六、加:利息收入 27,873,242.52
其中:2023 年度利息收入 7,305,028.59
七、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75,751,026.2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
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0年12月2日,公司子公司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75,751,026.23元,均为银行协定存款。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类型 存储金额
(元)
新疆洪通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气股份有限 限公司库尔勒经济技 65050170605200001068 协定存款 426,601,137.07
公司 术开发区支行银行
新疆洪通燃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
气股份有限 行营业部 512010100101004916 协定存款 已注销
公司
新疆洪通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气股份有限 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 3010024729200294346 协定存款 28,129,166.88
公司 自治州分行
新疆洪通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气股份有限 限公司库尔勒开发区 30316701040004949 协定存款 已注销
公司 支行
哈密洪通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源有限公司 限公司库尔勒开发区 30316701040005045 协定存款 19,713,252.96
支行
新疆巴州洪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通燃气有限 限公司库尔勒火车东 3010024429200074325 协定存款 1,307,469.32
公司 站支行
合计 475,751,026.23
注:公司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1201010010100491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0316701040004949)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向对应银行申请注销了前述两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前述两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等账户对应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和“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20.58万元。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1)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期恰逢近年的客观情形影响,项目之设计产能为100×104立方米/天的液化天然气工厂、二道湖应急调峰储配总站于2022年7月建成并于2023年9月正式投产;基于近年客观因素影响,下游市场发展不及预期,该项目所余门站、管道等工程的施工建设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状况逐步推进。
(2)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因受近年客观情形及办理与上游管输公司管网的接口连接审批手续等因素影响,于2021年底完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4年3月投运。
(3)“洪通智慧云” 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经完成CNG/LNG采购销平台、城
市燃气销售服务平台、统一能源调度平台、物联网IoT接入平台,所余LNG供销服务平台、设备运行管理平台、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统一客户服务平台、企业内控管理平台正在有序分布实施,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募投项目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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