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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  现价: 18.08  涨幅: 4.87%  涨跌: 0.84元
成交:4364万元 今开: 17.50元 最低: 17.19元 振幅: 5.57% 跌停价: 13.79元
市净率:2.90 总市值: 21.76亿 成交量: 24588手 昨收: 17.24元 最高: 18.15元
换手率: 2.79% 涨停价: 20.69元 市盈率: 72.96 流通市值: 15.96亿  
 

杰恩设计:杰恩设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姜峰)

公告时间:2024-08-06 20:19:36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杰恩设计
股票代码:300668
信息披露义务人:姜峰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杰恩设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22
第九节 附表...... 2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杰恩设计、上市公司、标 指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姜峰
金晟信康 指 广东金晟信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 指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姜峰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金晟信康转让公司 9,194,400
股股份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行为
表决权放弃承诺 指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峰放弃上市公司合计 27,583,215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2.91%)表决权的承诺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姜峰与金晟信康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姜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香港居民身份证号:M1*****(0)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新西兰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来对公司股权结构作出合
理调整。除本次协议转让外,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非交
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被动稀释。
本次协议转让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个人事项,无需经公司审核批准。
二、未来 12 个月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 2022 年 12 月至本报告披露日,杰恩设计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非交
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被动稀释。
近日,姜峰与金晟信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姜峰通过协议方式向金晟信康转让其持有的杰恩设计 9,194,400 股股份,待协议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金晟信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高汴京先生。姜峰先生将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70,550 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完毕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 0 股,计算相关比例时公司总股本由 120,010,723 股(即公司总股本 120,381,273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370,550 股)增加至 120,381,273 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金晟信康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从 30.65%下降至 30.55%,金晟信康持股比例从 17.48%下降至 17.42%。
近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9,194,4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 7.64%)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金晟信康。姜峰签署了《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在承诺函有效期内,姜峰放弃持有的全部27,583,215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下称“弃权权利”),亦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弃权权利。同时,姜峰承诺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不会单独或共同谋求杰恩设计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弃权期限截至金晟信康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为止。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主体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姜峰 36,777,615 30.65% 27,583,215 22.91%
金晟信康 20,973,400 17.48% 30,167,800 25.06%
注:上表中的权益变动包含协议转让及被动稀释影响。

三、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姜峰
乙方(受让方):广东金晟信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影响或限制对本协议下各条款内容的解释。
1.2 对本协议或任何合同的提及应解释为包括可能经修订、变更或更新之后的有关协议或合同。
第二条 标的股份转让
2.1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合计 9,194,400 股流
通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7.64%。
2.2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甲方、乙方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持股主 转让前 转让后
体 转让股数 转让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甲方 36,777,615 30.55% -9,194,400 -7.64% 27,583,215 22.91%
乙方 20,973,400 17.42% +9,194,400 +7.64% 30,167,800 25.06%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税费承担
3.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标的股份以 20.8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乙方,标的
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191,243,520.00 元(大写:壹亿玖仟壹佰贰拾肆万叁仟伍佰贰拾圆整);乙方同意以前述价格受让标的股份。该等转让价格为标的股份转让的最终价格,未来双方不会因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等因素调整转让价格。
3.2 双方一致同意,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发生的一切税、费,应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3 除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外,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
3.4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指定接受股份转让款的银行账户。
3.5 过渡期内,如标的公司发生以累计未分配利润派发股票红利、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标的股份的数量应作相应调整,经过调整后的标的股份数量仍应为标的公司增加股份后股本总额的 7.64%,股份转让总价款不
变。
第四条 尽职调查
4.1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派出尽职调查工作组,对标的公司进行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甲方做好相应协调工作,为尽职调查提供便利。
4.2 双方同意,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完成时间原则上不晚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
第五条 交割及付款安排
5.1 甲方保证下列交割先决条件应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全部成就:
1)本协议签署并生效;
2)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结果令乙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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