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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002127)  现价: 2.58  涨幅: -0.39%  涨跌: -0.01元
成交:3912万元 今开: 2.60元 最低: 2.57元 振幅: 1.93% 跌停价: 2.33元
市净率:1.43 总市值: 63.34亿 成交量: 151156手 昨收: 2.59元 最高: 2.62元
换手率: 0.76% 涨停价: 2.85元 市盈率: 51.21 流通市值: 51.46亿  
 

南极电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23 19:34:37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025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4-025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2,454,870,4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96,389,632.24 元。另外,
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96,389,632.24 元/2,454,870,403 股=0.0800000 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00000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份
2,454,870,4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
派发现金红利 196,389,632.24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1,612,341,482.48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根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自利润分配方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025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的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2,454,870,4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025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01*****218 张玉祥
2 08*****806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3 01*****169 朱雪莲
4 08*****901 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8*****319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 99 号尚浦中心 3 号楼 10 楼
咨询联系人:史宇婷
咨询电话:021-63461118-8885
传真电话:021-63460611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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