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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300921)  现价: 20.23  涨幅: 8.82%  涨跌: 1.64元
成交:16103万元 今开: 18.75元 最低: 18.63元 振幅: 8.77% 跌停价: 14.87元
市净率:3.29 总市值: 26.64亿 成交量: 82242手 昨收: 18.59元 最高: 20.26元
换手率: 10.36% 涨停价: 22.31元 市盈率: 97.50 流通市值: 16.07亿  
 

南凌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3 19:18:44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16
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树林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21 人,代表股份76,983,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9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3 人,代表股份 76,29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6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8 人,代表股份 690,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18 人,代表股份 690,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18 人,代表股份 690,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
2、公司董事、监事和聘请的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制定《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规划》。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东大会同意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投票结果汇总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分类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结果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关于《未来三年(2024- 总表决情况 76,913,600 99.9090% 60,080 0.0780% 10,000 0.0130%
议案 1 2026 年)股东分红规划》 通过
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20,800 89.8564% 60,080 8.6962% 10,000 1.447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总表决情况 76,901,600 99.8934% 65,780 0.0854% 16,300 0.0212%
议案 2 议案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8,800 88.1195% 65,780 9.5212% 16,300 2.3593%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 总表决情况 76,913,800 99.9092% 57,580 0.0748% 12,300 0.0160%
议案 3 度的议案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21,000 89.8854% 57,580 8.3343% 12,300 1.780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 总表决情况 76,906,300 99.8995% 56,980 0.0740% 20,400 0.0265%
议案 4 则》的议案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13,500 88.7998% 56,980 8.2475% 20,400 2.9528%
注:上述议案 2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马冬梅、袁宇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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