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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上海(688082)  现价: 84.51  涨幅: 2.64%  涨跌: 2.17元
成交:13864万元 今开: 81.52元 最低: 81.03元 振幅: 4.58% 跌停价: 65.87元
市净率:5.56 总市值: 368.59亿 成交量: 1661656手 昨收: 82.34元 最高: 84.80元
换手率: 2.19% 涨停价: 98.81元 市盈率: 42.87 流通市值: 64.11亿  
 

盛美上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6-05 19:22:07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6 月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达到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本条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4-026)。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18 日 10:3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花木路 1388 号嘉里大酒店 3 楼多功能厅 1
(三)会议召集人: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HUI WANG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18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及听取会议各项议案:
1. 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听取《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4.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9.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9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请审议。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议案二: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本议案附件所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一:《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听取《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张荻、彭明秀、ZHANBING REN、张苏彤对2023年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撰写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股东大会汇报。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2 月 29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请听取。

议案三: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本议案附件所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议案四: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依据公司 2023 年度整体财务状况,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状况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本议案附件所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三:《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议案五: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20号),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53,327,016.6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5,332,701.6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058,015,302.35元,减去2022年度现金分红161,283,241.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1,754,726,376.16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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