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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股份(603688)  现价: 27.27  涨幅: 8.43%  涨跌: 2.12元
成交:35627万元 今开: 25.79元 最低: 25.69元 振幅: 6.40% 跌停价: 22.64元
市净率:2.59 总市值: 147.72亿 成交量: 134366手 昨收: 25.15元 最高: 27.30元
换手率: 2.48% 涨停价: 27.67元 市盈率: 5.16 流通市值: 147.72亿  
 

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时间:2024-08-23 17:29:35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证券代码:60368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英股份”或“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和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3、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
5、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较长,存续期间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监管政策变化、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6、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总人数不超过451人,其中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陈培荣、赵仕江、张丽雯、刘明伟,监事钱卫刚、刘添养、李伟,高级管理人员吕良益、周明强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该等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未参与的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持有人合法薪酬、自筹资金、股东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具体金额根据实际缴款金额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5、本计划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石英股份A股股票(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采取自行管理的模式,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6、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石英股份A股股票(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当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8、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会予以实施。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8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9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和规模...... 11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 12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4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15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22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23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26
第十一章 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27
第十二章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28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30
第一章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 称 释 义
石英股份、公司 指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指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计划、
《管理办法》 指《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本计划草案、员 指《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会议 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指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后购买和持有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
有限公司(石英股份,603688)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所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监管指引第1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号》
《公司章程》 指《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人员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加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4,00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451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人,分别为陈培荣、赵仕江、张丽雯、刘明伟、钱卫刚、刘添养、李伟、吕良
益、周明强,合计认购份额约为28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7.00%,其他员工合计认购份额约为3,720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93.00%。参与本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认缴份额比例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认购份额(万份) 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陈培荣 董事 100.00 2.5000%
赵仕江 董事 25.00 0.6250%
张丽雯 董事、财务负责人 25.00 0.6250%
刘明伟 董事、副总经理 25.00 0.6250%
钱卫刚 职工监事 2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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