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股票大全 > 天顺股份股票 > ST天顺: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z002800) 返回上一页
天顺股份(002800)  现价: 14.94  涨幅: 2.19%  涨跌: 0.32元
成交:1754万元 今开: 14.51元 最低: 14.25元 振幅: 5.27% 跌停价: 13.16元
市净率:3.14 总市值: 16.25亿 成交量: 11891手 昨收: 14.62元 最高: 15.02元
换手率: 1.18% 涨停价: 16.08元 市盈率: -40.48 流通市值: 15.12亿  
 

ST天顺: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07 18:51:58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ST天顺 公告编号:2024-034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北京时间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治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51,641,24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7.48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1,546,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7.398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4,64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7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04,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3%;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9642%;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王海灵先生、边新俊先生、宋岩女士分别向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04,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3%;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9642%;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4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4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4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4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普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040,000 股。王普宇先生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94,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普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040,000 股。王普宇先生
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94,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5.9642%;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9642%;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0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04,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3%;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9642%;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0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王燕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二 0 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热门股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