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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腾新材(001373)  现价: 24.39  涨幅: 1.25%  涨跌: 0.30元
成交:1116万元 今开: 24.09元 最低: 23.62元 振幅: 3.45% 跌停价: 21.68元
市净率:1.88 总市值: 16.75亿 成交量: 4632手 昨收: 24.09元 最高: 24.45元
换手率: 1.40% 涨停价: 26.50元 市盈率: 58.35 流通市值: 8.08亿  
 

翔腾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4-05-13 16:32:1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翔腾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腾飞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姝婷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7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1.18%,
公司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分别下滑 43.15%和 47.15%。公司 2023 年度
业绩较前一年度下滑是由于部分品类光电薄
膜产品收入减少,公司全年销售收入较上年有
所下降,毛利贡献对应下降。同时由于 2023 年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幅度小于上年同期,汇
兑收益相应减少,导致公司经营利润有所减
少。
2024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7.28%,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分别下滑 64.51%和 56.22%。由于公司
所处新型显示薄膜器件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
争较为充分,受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影响,
2024 年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和毛
利率同比下滑,使得净利润有所下滑。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关注未来主营业务发展
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开拓客
户,控制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经
营业绩水平。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6 月 29 日
现场培训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介绍了深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
金管理、规范运作、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减持等
方面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分析了相关处罚案
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及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股价稳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的承诺
4、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股东相关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1、2023 年 2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
局对光大证券出具《关于对光大证券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37
号)。光大证券已通过研究制定新三板挂牌项
目遴选标准和负面清单、全面梳理新三板业
务规则体系要点和新三板存量项目等措施,
提高新三板项目质量,并进一步提升督导工
作质量。
2、2023 年 5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
局对光大证券出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光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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