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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路(001965)  现价: 11.73  涨幅: -2.57%  涨跌: -0.31元
成交:64930万元 今开: 12.02元 最低: 11.53元 振幅: 4.49% 跌停价: 10.84元
市净率:1.27 总市值: 800.03亿 成交量: 556503手 昨收: 12.04元 最高: 12.07元
换手率: 0.82% 涨停价: 13.24元 市盈率: 12.00 流通市值: 800.03亿  
 

招商公路: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12 18:28:55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已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439 号
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2.本期债券简称为“24 招路 K1”,债券代码为“148777.SZ”。本期债券发
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2,000 万
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 2024
年 3 月末净资产为 8,776,153.84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4.42%,母公司口
径资产负债率为 29.1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53,338.92 万元(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497,282.23 万元、486,069.64 万元和 676,664.88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
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询价区间为 2.00%-2.7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T-1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
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
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本期债券无评级,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3.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得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
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
14.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5.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16、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投资者承诺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招 指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商公路
本期债券 指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总金额为不超过 20 亿
元(含 20 亿元)、票面金额为 100 元公司债券的行为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人、华泰联合证券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网下询价日(T-1 日) 指 2024 年 6 月 13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询
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 指 2024 年 6 月 14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认
日(T 日) 购的起始日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简称为“24 招路 K1”,债券代码为“148777.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 20 亿元(含 2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4 年 6 月 17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9 年 6 月 17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5、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请参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1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面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9、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发行费用: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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