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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300919)  现价: 32.27  涨幅: -0.55%  涨跌: -0.18元
成交:10737万元 今开: 32.28元 最低: 31.90元 振幅: 2.19% 跌停价: 25.96元
市净率:1.55 总市值: 302.11亿 成交量: 33290手 昨收: 32.45元 最高: 32.61元
换手率: 0.37% 涨停价: 38.94元 市盈率: 15.22 流通市值: 292.81亿  
 

中伟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05-12 16:45:3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6774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7 层及 28

法定代表人 江禹
联系人 董瑞超、贾光宇
联系电话 0755-82492010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919.SZ
注册资本 669,824,103 元
注册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经济开发区 2 号干道与 1 号干
道交汇处
主要办公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经济开发区 2 号干道与 1 号干
道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 邓伟明
实际控制人 邓伟明、吴小歌
联系人 廖恒星
联系电话 0856-323855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0 年 12 月 11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12 月 23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度报告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1 年度报告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披露
2022 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
2023 年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组织
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证券
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1、尽职推荐工作 进行答复,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
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按
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要
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持续督导期间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持续督导期的重要信息披露文件如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 重要三会文件等由我公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后,报交易所公告;
对于其他文件由保荐代表人事后及时审阅。

项目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 1 月 8 日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
查内容包括发行人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
(2)现场检查和培训情 况、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况 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 1 月 8 日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中层干部等人员进行了 3 次现场培训。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持续完善并有效
(包括防止关联方占用 执行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司资源的制度、内控 法》《内部审计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
关联交易制度等)情况
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并与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保荐代表人根据商业银行定期寄送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 的对账单监督和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前往发行人现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情况 场检查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27,465.35 万元,
情况 投资于“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
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结项,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 99,480.28 万元,节余资金 29,036.53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0 元且已全部注销。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列席了发行人大部分现场召开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了解发行人“三会”的召集、召开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 及表决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了解发行人重大事
股东大会情况 项的决策情况。对于保荐代表人未能列席的会议,保荐代表人均
事先审阅会议通知、议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督导发行
人按规定召开。
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对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
(6)保荐机构发表独立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天职国际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

项目 工作内容
中伟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2)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对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综上,华泰联合证
券对中伟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3)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对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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