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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岑及祭

(发表于: 吉电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吉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审阅了所提供的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我们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4亿元,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与深圳前海中电投融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规模不超过2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并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3、该议案系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4、本次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降低企业投资风险,拓展新的投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健康增长。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设立产业基金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设立产业基金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谷大可 韩景利 于莹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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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顶
    逢告必找爹!股价不见涨!垃圾公司的垃圾报告!
    2016-11-14 17: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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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艾城将
    利好,明天让你们目瞪口呆点赞明天封板
    2016-11-14 17: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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