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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靳抑处

(发表于: 天山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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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13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7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山股份”)于2016年9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5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就关注函所涉事项,公司已向控股股东、新老实际控制人核实相关情况,现对相关事项回复如下:一、上述关于由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的安排,涉及承诺履行主体和时间等重大变更,请进一步补充说明:(1)承诺变更的依据;(2)该安排是否由中材集团单方面做出,是否与中国建材集团或其他方面充分沟通,以及中国建材集团的意见;(3)应否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承诺变更的决策程序;(4)请公司聘请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1)承诺变更的依据1、本次重组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本次重组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由国务院国资委推动下的中央企业之间的战略重组。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资委于2016年8月15日以《关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243号,以下简称“《通知》”),同意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建材“中材集团”)实施重组,中国建材集团将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母公司,中材集团将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2016年9月5日,中国建材集团与中材集团签署《重组协议》,对双方的重组原则、重组后的定位等作出明确。2、本次重组属于中材集团无法控制的政策变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第五条的规定,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次重组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由国务院国资委推动下的中央企业之间的战略重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重组安排,中材集团将作为被划转企业,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重组并非由中材集团主导或控制,属于中材集团无法控制的政策变化。根据重组方案,重组完成后原中材集团下属三家水泥业务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事宜如何解决,需由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规划、统筹考虑,中材集团无法主导也难以作出具体安排。因此,本次重组属于中材集团无法控制的政策变化,进而中材集团以往年度作出的同业竞争承诺事项无法履行,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规定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情形,中材集团作出的无法履行承诺的相关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规定。(2)该安排是否由中材集团单方面做出,是否与中国建材集团或其他方面充分沟通,以及中国建材集团的意见此外,根据《通知》要求,本次重组完成后要“深入推进重组整合工作……抓紧制定内部整合方案,研究提出资产、业务、机构、人员、文化等方面整合的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时间安排,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切实推动企业提质增效;按照境内外证券监管要求,在实施业务整合过程中同步推进上市公司整合,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为了贯彻国务院国资委的前述要求,同时保护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中材集团在通知相关上市公司并由上市公司进行公告的函件中,除说明其无法履行承诺的客观原因外,同时就水泥业务整合事项表明,“需待重组完成后,由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成熟制定并在实施业务整合过程中稳妥推进水泥业务整合,适时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根据中材集团的确认,中材集团已就相关安排所涉及中国建材集团的内容事先征求了中国建材集团的意见,中国建材集团对此无异议。(3)应否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承诺变更的决策程序2016年9月5日,中国建材集团与中材集团签署了《重组协议》。2016年9月6日,中材集团向天山股……[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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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桃妾
    央企牛,爱谁谁。
    2016-09-12 18: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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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奚座呈
    中建材,来安排兑现承诺吗?
    2016-09-12 18: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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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侯某
    遥遥无期,可以洗洗睡了。。
    2016-09-12 18: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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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酆动夷
    既然确定重组,近期应该有个说法?
    2016-09-12 18: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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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舷
    照这样的做法!完全可以再来个五年!五年后集团再拆分又来个五年!之后再合并又五年
    2016-09-12 18: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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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背
    吃人不吐骨头,国无民,民就无国。
    2016-09-12 18: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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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常斤
    国家信用在哪里?
    2016-09-12 19: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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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密呆
    中材当初的承诺,不应该是5年,应该是50年!
    2016-09-12 19: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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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苍个唯
    中材当初的承诺,不应该是5年,应该是50年!
    2016-09-12 19: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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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坪
    真的不要了
    2016-09-12 19: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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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束怕
    真的不要脸了
    2016-09-12 19: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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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崞泓
    看来还有一大利好?适时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根据中材集团的确认,中材集团已就相关安排所涉及中国建材集团的内容事先征求了中国建材集团的意见,中国建材集团对此无异议。
    2016-09-12 2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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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贺讨同
    明天继续打电话
    2016-09-12 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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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蒙吸
    继续上告
    2016-09-12 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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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决
    明天继续投诉
    2016-09-12 2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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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恫强
    无耻
    2016-09-12 21: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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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闵厘访
    我无耻!我刘忙!你们怎么样!
    2016-09-12 21: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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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晏味婧
    一群流氓
    2016-09-12 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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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殷针
    胡扯
    2016-09-12 22: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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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文
    要时间表,要时间表,要时间表
    2016-09-12 22: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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