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香江控股股吧 > 600162: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 返回上一页

600162: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

匡佻浪

(发表于: 香江控股股吧   更新时间: )
600162: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0-2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前述三个备忘录合称“《股权激励备忘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10月28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同意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10月28日。2.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3、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年 10月28日,同意本次向10名激励对象以2.14元/股的价格授予366万份限制性股票。(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独立董事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刘运国 王咏梅 谢家伟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10月28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黄玟械
    妈的,什么意思呢?
    2016-10-28 22:56:59

    回复

  • 庄托才
    妈的,什么意思呢?
    2016-10-28 22:57:07

    回复

  • 祁崃
    实则告诉大家公司很注重员工的发展与贡献,并会给予相关人员丰厚回报
    2016-10-28 23:03:36

    回复

  • 弘商
    叫唤的都是空仓的,我支持好公司!
    2016-10-29 00:24:28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