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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冉侗屹

(发表于: 凯迪生态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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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03

1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德证券” 或“ 保荐机构” )作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 发行人” 、“ 公司” 或“ 凯迪生态”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之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53441号)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 )的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涉及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并出具了《关于的回复》(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回复” )。现对贵会的反馈意见答复如下:注:本反馈意见回复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 《尽调报告》 ” )中相同的含义。2一、重点问题问题 1、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 49.48 亿元,其中 28.9 亿元用于建设“ 14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 6 亿元用于“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14.58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1)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详细披露“ 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和“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具体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请结合相关行业主要公司的收入及盈利情况说明本次募投各项目收益情况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2)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存在业绩承诺,如有,如何与本次募投项目实现效益区分。本次拟募集 14.5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是否会增厚前次募投项目主体的经营业绩。( 3)请申请人结合本次发行前后自身及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比例,银行授信及使用等情况,并列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选取标准,披露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安排,是否存在所还银行贷款的借款时间晚于本次发行预案公布时间的情况,如有,请申请人及保荐机构说明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此部分贷款的合理性。是否将新增银行贷款用于其他项目,是否构成变相使用募集资金,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0 号)第十条的有关规定。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详细披露“ 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和“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具体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请结合相关行业主要公司的收入及盈利情况说明本次募投各项目收益情况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 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和“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立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和有关公告等资料,对上述反馈问题进行了核查。1、公司现有生物质发电业务运行情况及经营模式( 1)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运行情况公司主要从事包括绿色能源业务、环保发电、原煤销售及电建EPC分包业务。报告期内,生物质发电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35%、 42.78%、365.93%和58.86%。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运营生物质电厂为35家,累计装机容量966MW。报告期内,公司的生物质发电业务处于快速增长阶段。时间 装机容量( MW) 总发电量(亿千瓦时) 售电量(亿千瓦时) 2015 年 9 月末/2015 年 1-9 月 966 25.17 22.312014 年末/2014 年度 936 50.54 44.812013 年末/2013 年度 786 28.39 25.032012 年末/2012 年度 492 12.02 10.40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在建电厂逐步建成投产,公司生物质电厂运营家数、装机容量和售电量持续增长。最近三年,生物质发电收入逐年增长,生物质发电收入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 2)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经营模式①采购模式生物质分布广泛、能源密度低等特点决定了燃料收集工作是决定生物质电厂是否能稳定盈利的关键性因素。目前公司燃料采购采用大力推进村级燃料收购的同时,开展大客户合作的模式,以实现减少中间环节,形成持续、低成本燃料控制能力,建立有效的燃料收集网络体系。②生产模式公司生物质电厂采用技术为生物质直燃发电,发电燃料采用生……[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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