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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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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5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7-040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3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审议《公司关于为并购基金优先级财产份额收购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7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及相关公告。三、提案编码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1.00 公司关于为并购基金优先级财产份额收购提供 √担保的议案四、会议登记方法1、登记方式:(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8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24传真:010-59279979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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