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中弘股份股吧 > 中弘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与IMG指定管理方签署管理服务合同的补充公告 返回上一页

中弘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与IMG指定管理方签署管理服务合同的补充公告

养弗

(发表于: 中弘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中弘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与IMG指定管理方签署管理服务合同的补充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16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5-143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IMG指定管理方签署管理服务合同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IMG指定管理方签署管理服务合同的公告”(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5-142号公告)。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公告补充披露如下内容:“二、管理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披露内容如下:1、“运营年度”是指每年的12月11日至次年的12月10日。2、业主每运营年度向管理方支付固定管理费人民币1,400,000元。3、除固定管理费之外,业主同意以下属方式支付管理方佣金:(1)收入佣金:第一个运营年度,无须向管理方支付佣金;第二个运营年度,年收入满足≥人民币 1800万元时,管理方按收入的2%计取佣金;第三个运营年度,年收入满足≥人民币2160万元时,管理方按收入的3%计取佣金。年收入金额低于上述标准时,管理方不提取佣金。(2)利润佣金:年利润满足≥人民币 100 万元,管理方按利润的10%计取佣金。年利润金额低于上述标准时,管理方不提取佣金。“三、该合同对公司的影响”补充披露内容如下:长白山新奇世界每运营年度支付一定的管理费及可能产生的佣金费用,由该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且金额不大,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天池雪”滑雪场项目正式运营且盈利后能够为本公司带来一定的分红收入,增加本公司净利润。上述公告中其他内容无变化,补充后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IMG指定管理方签署管理服务合同的公告(更新后)》将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特此公告。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12月15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鲍男
    一个破公告,不一次性发,草
    2015-12-15 17:27:28

    回复

  • 姚外也
    真会玩
    2015-12-15 17:32:11

    回复

  • 倪星第
    超级利好,明天封涨停板
    2015-12-15 17:33:17

    回复

  • 寿社初
    死啦死啦的
    2015-12-15 18:25:10

    回复

  • 廉堆
    2015-12-15 18:31:06

    回复

  • 历阡砍
    吹得再好也是远水不解近渴,明年1月才投入运营,收益如何得16年底再看了!!
    2015-12-15 18:51:58

    回复

  • 丰挂
    没次公告一出,完蛋了
    2015-12-15 19:04:23

    回复

  • 朱庸柑
    除了会发公告忽悠人还会什么,哦对还有一样会的 天天跌
    2015-12-16 16:01:51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