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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寿恬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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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0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2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4、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8日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7日至2017年5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6、会议投票方式(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7、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8日8、出席对象:(1)截止2017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二、会议审议事项1、关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投资年产2640万颗高清广角镜头、2880万套摄像模组产品产业化项目的议案;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向南昌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借款8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7年5月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2、登记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8:30—1……[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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