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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03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6-010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的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向公司提交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信心和股本结构状况,结合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资本公积余额情况,为积极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让公司的股本规模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每十股 - 2 8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4,656,1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58,931,235.80元;分配总额 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4,656,17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拟转增235,724,943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530,381,122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若未约定,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提示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控股股东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鉴于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状况及资本公积余额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前6个月股份变动情况根据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方案的公告》以及2015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哲男、董事长余昱暄、副董事长曾文章、董事陈嘉兴、董事副总经理柯永昌先生分别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数为210,000股、99,600股、90,000股、60,000股、50,000股。公司监事苏忠辉于2015年10月28日、2016年2月25日、2016年2月29日通过二级市场分别购买了500股、2500股、500股。除上以外,本预案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所持股票在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无变动情况。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来减持计划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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