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精艺股份股吧 > 精艺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返回上一页

精艺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甄水军

(发表于: 精艺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精艺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27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前 修订后第1.0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1.0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办函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办函[2005]109号《关于同意改制设立广东 [2005]109号《关于同意改制设立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批准, 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广东省工商行 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4406812001707。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6708165505N。第1.0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1.0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60万元。 币25,151万元。第3.07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第3.07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25,16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25,15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5,160万股。 股25,151万股。第5.19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第5.19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可以设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同时兼任总经理职 选举产生。务。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