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乐通股份股吧 > 乐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返回上一页

乐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发表于: 乐通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乐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3-25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必要的财务数据,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交流。我们认为:董事会拟提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贾绍华 蓝海林 沙振权2017年3月24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吉娃风
    周三推出的 002302西部建设 连续三个涨停板,跟上直播的人肯定挣大了吧!关注我博、给你惊喜!
    2017-03-25 01:13:55

    回复

  • 桂吉负
    人治的股灾即将来临
    2017-04-17 22:29:08

    回复

  • 廉恕
    ,抵近十天线。
    2017-05-05 08:52:26

    回复

  • 国帛
    社会主义好!
    2017-06-02 23:14:31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