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应受到尊重

应於

(发表于: 紫江企业股吧   更新时间: )
更应受到尊重
几年来,一直有人写贴举报沈雯紫江企业主要领导的违法违纪贪污犯罪等问题。至于举报人的动机及举报实施如何,我认为紫江企业理应出来正面解释和进行干预。现在这样冷漠的对待是对广大股民极不负责任的表现,不能认为沈雯一行始终活跃在公众视线就不做解释,因现实不能说明一切。若属诬陷,应对举报人进行追究责任,若有其他目的那就显得手法拙劣而愚昧。总之我们需要一个净化的交易环境,有权知道紫江企业的真实状况,更应受到紫江企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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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背
    上海紫江集团原董事兼分管财务的副总裁沈国权先生爆料: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劳模、上海紫江集团、紫江企业、紫竹高新区、威尔泰掌门人沈雯先生以及郭峰、刘建刚等,与多家银行高官串通并伪造财务报表和虚构购货合同等违法手段把向银行骗取的贷款通过各种非法渠道(洗钱)汇往香港、美国等境外自己个人公司账户上据为己有,仅举报的在这短短的一个时间段内就侵吞集体资金共45次计9154.5万元人民币和1022.5万美元。 而刚接案时的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丁扣宝警官如是说“沈雯这种事哪怕是3万5万也是犯罪,我们会彻查的!”云云…然,一周后的丁警官却奉命改口说“沈雯这款弄到境外去算是犯法而不是犯罪不查了,我们公安只查犯罪的!”并当面请求举报人以后也不要告他,意思是上面指示只能执行。
    2017-03-16 16: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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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卞丑
    万众期待依法查处沈雯先生上海紫江集团、紫江企业、紫竹高新区、威尔泰之涉犯罪事实!公开公正公布于众!
    2017-03-16 21: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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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术助
    2017-03-23 21: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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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仰押咱
    2017-04-01 19: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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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施吟
    2017-04-03 2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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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克旭
    必看大片---人民的名义!
    2017-04-08 2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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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娃宵
    三个县房产过
    2017-04-11 21: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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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闵使弘
    2017-04-26 1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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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栾山玉
    2017-05-09 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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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库
    2017-05-18 13: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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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坪
    飞走看见贾
    2017-05-21 10: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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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己果
    看待人
    2017-05-21 10: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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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龚查戊
    2017-06-09 1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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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栅季
    2017-06-30 07: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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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步车
    2017-07-23 12: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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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正宰
    2017-08-09 18: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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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顷
    2017-09-14 18: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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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昔衣
    20.26买了8000股,礼拜一要不要跑?。
    2017-10-12 16: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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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炊巨
    看好@rxg0809。
    2017-10-24 17: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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