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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2号——重大资产重组

顾仗仆

(发表于: 奋达科技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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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1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2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奋达科技 证券代码 002681购买交易类型 出售□ 其他方式□是交易对方 富诚达全体股东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奋达科技拟以289,500万元的价格向富诚达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本次重组概况 合计持有的富诚达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1,000万元本次交易金额超过奋达科技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50%,判断构成重大资产 超过奋达科技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50%且超过5,000万重组的依据 元,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确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交易对方富诚达全体股东2、交易标的富诚达100%股份3、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方案简介 本次交易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确定本次交易的作价为289,500万元4、交易对价的支付本次富诚达100%股份的作价为289,500万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进行支付。序号 核查事项 核查意见 备注与说明是 否一、交易对方的情况1.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1.1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是否 相符1.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1.1.3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1.1.4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1.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1.2.1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真实1.2.2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 情况1.2.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基本情况1.3 交易对方的实力1.3.1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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