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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17:中再资环公司章程(201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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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2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6年3月25日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三节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第四节 关联交易第五章 股东大会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年度股东大会第三节 临时股东大会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第五节 股东大会通知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第七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八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第九节 股东大会的决议第十节 董事、监事选举程序第十一节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第十二节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第六章 董事会第一节 董事第二节 独立董事第三节 董事会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第五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六节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第七章 监事会第一节 监事第二节 监事会第八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九章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第一节 董事、监事、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第二节 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 利润分配第三节 内部审计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十一章持续信息披露第十二章利益相关者第十三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十四章修改章程第十五章附则附件1:董事会议事规则附件2: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函[1996]167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0147301。第三条 公司于1999年9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全部为境内投资人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1999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英文:China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Co.,ltd.第五条 公司住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东郊邮政编码:727100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1,587,523元。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卓越的工作质量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谋取利益。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开发、回收、加工、销售可利用资源;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家具、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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