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ST昌九股吧 > 关注6年,只买一次 返回上一页

关注6年,只买一次

沈朴

(发表于: *ST昌九股吧   更新时间: )
关注6年,只买一次
这是江西重组的第2个壳了,中江地产后,第2次重仓拿昌九,还不错,中概股回归。比九鼎实力差点。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牧米
    我也是
    2017-04-07 10:30:58

    回复

  • 王文峥
    能在这个思路下选股,以后有前途!
    2017-04-07 10:43:19

    回复

  • 牛岸桃
    江西航美传媒为航美传媒集团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文投集团,为国资央企控股。中概回归的过程也十分曲折,金桥信息信心满满要收购航美75%股权,最后它嫁文投集团,原因其实很简单,中概回归需要上层的政策,否则难上加难。金桥12月25日1亿参股航美2.5%增资扩股,机构定增市值40亿。按17年2.67亿利润计算,业绩明显超过金桥信息4-5倍。市场注入预期的估值也应该是金桥信息1倍以上。按中概股回归涨幅看,分众传媒和巨人网络(世纪游轮)都是5-8倍。与分众传媒同属一个行业,与巨人网络比同属大投资基金期下整合平台,因此幅度也不会低到哪去。
    2017-04-07 11:08:54

    回复

  • 纪振奇
    我觉得幅度可能比这兩家高,就因为环境变化太大了。
    2017-04-07 16:05:37

    回复

  • 文计
    北京文化国资啥时候成央企了?
    2017-04-07 16:36:50

    回复

  • 滑尺问
    口误,北京市国资,12年成立,注册资本600160万元,旗下文投基金,首期230亿,规模1000亿!
    2017-04-07 20:41:38

    回复

  • 左奂梅
    你说比九鼎差,哥笑了,九鼎增发的熊样,明显是朝里没人啊。看看姬总的履历,九鼎那几个小毛头岂能相提并论。
    2017-04-13 07:45:38

    回复

  • 唐井
    楼主猜5到8倍,比较中肯的
    2017-04-13 07:51:52

    回复

  • 隗光羊
    分众和巨人刚好牛市
    2017-04-13 08:29:57

    回复

  • 夏东
    昌九复牌大盘4000点以上
    2017-04-13 09:22:30

    回复

  • 通泛梯
    我说的不是比背景,我说的是比资产规模,九鼎当时是PE第一,基金规模超文投很多了。
    2017-04-13 09:29:23

    回复

  • 慕庶壶
    九鼎基金规模当时还是国内最大的PE机构,文投目前的基金规模还只有230亿。未来的发展自然是文投潜力更大
    2017-04-13 09:43:03

    回复

  • 娄货
    主流媒体已经对直接把控股股东北文办摆出来了,且提到注入预期。提前为做高股价做好铺垫工作。证明新股东的媒体关系非常密切!还有上次的指责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4-13 09:53:56

    回复

  • 訾地
    你觉得九鼎没有那个什么郑剑会下来的合伙人的背景,他能发展这么快?你想钱生钱,你想来块钱,不就是比的背景吗?后来为什么九鼎腹背受敌,同行打压是一回事,明显的是背景资源不够用了、。
    2017-04-13 09:58:01

    回复

  • 龚查戊
    以当时的时局说,九鼎当时的资源已经很鼎盛了。事后媒体已经把他们几个人的关系都披露出来了,现在已经是过去式了。北文办不是也换了书记吗,新任命的自然是主流背景了
    2017-04-13 10:04:28

    回复

  • 慎盅仝
    学习一下高手怎么判断的。
    2017-04-13 15:38:54

    回复

  • 褚卓
    太狗血剧情了
    2017-04-18 21:31:43

    回复

  • 纪振奇
    从几个角度说,shibao君提了三点要害,航美传媒集团存在伪造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曾因犯罪被罚、私自签署交易合同等问题。这里有三点问题需要核实,因为这三点之一是可能导致收购失败和无效的。第一是航美传媒是否有股东会决议,这点估计很容易解决,毕竟官司还在打,需要举证造假一说。他说没通知他,其实是开过会的。所以这个举证基本不成立,且其官司的诉讼内容和收购无关,主要和75%的股权是被取消,且法院不会因此判收购情况是否无效。二,犯罪被罚,这件是确实存在,单位行贿罪,处罚的是相关责任人,不一定是董事或新大股东。这需要收购主管部门判定。三,私自签署交易合同,这个有点虚。董事会控制权和法人才是收购的主体,私自一说属于个人理解,假如12月董事会召开及修改章程法院判决有效,这就属于有效签署。这三点尚有待昌九核查,并需要航美控股方证实。不可能听一面之词。
    2017-04-18 21:32:48

    回复

  • 胡竟恰
    从几个角度说,shibao君提了三点要害。这里有三点问题需要核实,因为这三点之一是可能导致收购失败和无效的。第一是航美传媒是否有股东会决议,这点估计很容易解决,毕竟官 司还在打,需要举证造 假一说。他说没通知他,其实是开过会的。所以这个举证基本不成立,且其官司的诉 讼内容和收 购无关,主要和75%的股权是被取消,且 法 院不会因此判收购情况是否无效。二,犯zui被 罚,这件是确实存在,单位 贿 行 最,处罚的是相关责任人,不一定是董事或新大股东。这需要收购 主管 部 门判 定。三,私自签署交易合同,这个有点虚。董事会控制权和法人才是收购的主体,私自一说属于个人理解,假如12月董事会召开及修 改 章 程判决有效,这就属 于有 效 签 署。这三点尚有待核查,并需要航美控股方证实。不可能听一面之词。
    2017-04-18 21:35:14

    回复

  • 敖泳
    郭曼前后与金桥开撕,以及这次和文投开撕都有点失去控制权的心理不平衡。且合同都签了,私有化的钱都用了。推翻75%的股权如何退款履行还存在严重不确定,这是要倒闭文投让步的意思。但事情做到这种程度,对文投这样的国资来说肯定不会卖帐,不可能因为吃下去的再吐出来。官司的事情对郭曼不利。想推翻就推翻的股权转让是不容易的,且还需看合同的违约内容是否存在被推翻的条款。徐青就因为合同的违约条款没有产生推翻股权转让的条款上诉失败了。我相信文投也很清楚合同违约里,不会这么简单就让郭曼翻案让股权转让被推翻。毕竟是国资20多亿的收购。就算事情退一步看,这次航美收购失败,难道文投就不能用另外一个公司接壳吗?注入事宜可以法院判决后再缓一步考虑注入。为了一个心理失衡的搅局前CEO来说,北文投丢不起这样的脸。
    2017-04-18 21:36:02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