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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21:上海电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签字律师更换事宜的专项核查意见

毋匠

(发表于: 上海电力股吧   更新时间: )
600021:上海电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签字律师更换事宜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签字律师更换事宜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理委员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受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电力”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称“本次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本次交易已出具并向贵会申报了重组报告书等法定文件及说明等文件。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咨律所”)受上海电力委托,担任上海电力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经办律师原为贾向明律师、叶蔓青律师。中咨律所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一)》),作为申报文件的一部分提呈贵会审核。2017年8月18日,原项目经办律师叶蔓青自中咨律所离职,为此项目签字律师变更为贾向明律师、商娟律师,并由变更后的签字律师在中咨律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署名。变更后的签字律师已就中咨律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之内容切实履行了完整的尽职调查义务。中咨律所已对本次交易履行了内核程序,经办及签字律师履行了必要的核查职责,及时制作了工作底稿,内核小组出具了内核意见。以上工作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行文件的要求,中咨律所在此基础上最终出具的法律意见及补充法律意见真实、准确、完整。中咨律所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事项更换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对下列事项进行说明:(一)中咨律所确认,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事项更换签字律师后中咨律所对更换律师前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均无异议,予以认可;(二)中咨律所确认更换律师前后就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事项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三)中咨律所确认更换律师前后就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事项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均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中咨律所对就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事项出具的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叶蔓青律师已出具承诺:“本人作为上海电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签字律师,分别于 2017年 5月 25 日和2017年6月27日签署出具《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及《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本人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要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专业水准和道德准则进行尽职调查,履行审慎核查的义务,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2017年8月,本人因个人原因从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离职,但对于本项目本人已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均予认可,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商娟律师已出具承诺:“本人作为上海电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的签字律师,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水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要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对律师工作底稿进行详细查阅,履行了相关审慎核查的义务。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签署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及变更前签字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本人及变更前签字律师签署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未能勤勉尽责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国泰君安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中咨律所出具的相关文件履行了核查义务。经核查,中咨律所不存在受到贵会等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的情形。贾向明、商娟、……[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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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基绍
    掂水
    2017-09-14 15: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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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代仝
    就为了这个停牌?????
    2017-09-14 15: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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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袍妞
    重组
    2017-09-14 15: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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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隗光羊
    虚惊一场,还以为有利好呢,唉…
    2017-09-14 1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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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狄浪患
    马德,竹篮打水一场空
    2017-09-14 16: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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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庞舷
    至于为这个停牌吗?以为有好事呢
    2017-09-14 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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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吏仆
    不是这个停牌,有点大题小作了
    2017-09-14 16: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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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近略
    脱裤子放屁吗?
    2017-09-14 16: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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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派派
    不会因为这点事停牌吧?
    2017-09-14 16: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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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郗召祥
    这事为什么是重大事件呀,有人科普一下吗?不是为了主力筹钱争取时间?
    2017-09-14 16: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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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升放
    就知道没啥好事。有的话尾盘拉升这么一点?
    2017-09-14 16: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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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韦悠
    这是一般事务性公告,仔细看公告里屡次出现重组,这应该是主题,也就是说这个公告为后续工作的进行作准备
    2017-09-14 16: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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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峙沐
    不对吧,是重要事项未公告,不是重大事项,散了吧
    2017-09-14 16: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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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洪炉
    明天会复牌吗?
    2017-09-14 16: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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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骆纪份
    明天会复牌吗?
    2017-09-14 16: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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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束勾
    完蛋,造假始发
    2017-09-14 16: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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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般
    重组?
    2017-09-14 1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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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杷人
    闲的蛋痛,这点破事还停牌,不过停不停都一样,一天2分钱波动,和停牌没区别
    2017-09-14 17: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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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幼耻
    新闻里是重大事项,公告里是重要事项这是为什么呢?
    2017-09-14 17: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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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角切
    新闻里是重大事项,公告里是重要事项,为什么口径不一?
    2017-09-14 17: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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