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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磁体: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梅致崇

(发表于: 银河磁体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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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18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经对相关资料的审阅及核实,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关于《公司老厂区土地收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老厂区土地收储的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老厂区土地收储事项。(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关于《公司老厂区土地收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周友苏____________ 罗珉_____________ 何勇____________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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