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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帅以法律的名义判断法庭判决如下:

水伟

(发表于: 欣泰退股吧   更新时间: )
本大帅以法律的名义判断法庭判决如下:
1、因强制退市法不溯及即往原则相抵触,应予以撤消!按法制公平角度考虑,处罚标准应参照先例万福生科执行!2、因强制退市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猛增,且没有根本大法强力支撑,不予支持!3、欣泰电气的包装行为对投资者造成侵害,应对割肉投资者按与发行价之间的差价给予赔偿!兴业证券按此标准先行赔付!4、没有证据表明收回应收账款之类的包装行为属于欺诈而不是信披违规,且数据十分有限,欺诈上市罪名立得不充分,强制退市应予以驳回,行政机会不能再以欺诈上市标准对欣泰电气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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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燕里责
    原则上同意!只要不让退市,啥事也好商量!
    2017-04-23 16: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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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笙施
    大神 受我膜拜
    2017-04-23 16: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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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闻贯委
    如果退市,必须回购!没有折中的选择!像大朝鲜民族致敬!
    2017-04-23 17: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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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焦俊乳
    有道理,不知道是否他们跟你的判断一致?
    2017-04-23 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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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辛展委
    对割肉者时间怎么划?我觉得应该是从30个交易日割的,停牌前买了的。
    2017-04-23 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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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习欲木
    有错则改,
    2017-04-24 16: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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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邬圳俱
    请问楼主,如何处置6⃣羹尧?
    2017-04-25 05: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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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苗室
    真理在此
    2017-04-25 22: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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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吸术
    2017-05-04 18: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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