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雪浪环境股吧 > 关于对雪浪环境澄清公告的再审问 返回上一页

关于对雪浪环境澄清公告的再审问

巴沱亩

(发表于: 雪浪环境股吧   更新时间: )
关于对雪浪环境澄清公告的再审问
1、关于传闻一的澄清说明向松祚先生于2008年7月到2009年9月曾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太平洋证券”)研究院院长,据公开信息显示,其从太平洋证券离职后于2009年10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兼副所长,2012年2月至2016年初任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先生是2011年3月才对公司进行投资的,该次投资纯属个人投资行为,公司当时也确有融资需求。向松祚先生投资公司时,公司尚不属于上市的公众公司,不存在公开信息披露的义务,但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其入股情况也进行了详细披露,向松祚认购公司股份行为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那么疑问来了!太平洋证券是不是国有股份制公司?向怂诈是不是院长?如果满足两个条件,那他应该就算国家公务员了吧!第一百零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2、关于传闻二的澄清说明由于无锡土地资源稀缺,而上市之前,公司资金相对紧张,融资渠道又较窄,在申请到一宗用于研发的土地后急需资金支付相应的受让价款,因此,公司于2011年3月进行了新一轮的增资。然由于公司上市前没有条件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融资,对投资者选择的范围相对较小,而向松祚、许颙良和卓群环保看好公司发展,且公司董事长杨建平与上述三位投资者均相识,经过沟通后,公司向向松祚、许颙良和卓群环保三个投资者分别发行200万股、100万股和100万股的股份,每股发行价格8.25元,共募集资金3,300万元。本次增资的定价是以2010年8月增资价格8.20元/股为参考,并根据公司2010年净利润,按照市盈率15倍对应的价值为依据确定的。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2011年3月18日,公司与向松祚、许颙良以及卓群环保签署了《增资协议书》,约定公司增发新股400万股,价格为每股8.25元,其中向松祚认购200万股,卓群环保认购100万股,许颙良认购100万股;同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前述增发新股事宜;2011年 3月 21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0102011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3月21日,公司已收到新增股东向松祚、卓群环保、许颙良认缴的增资款人民币3,300万元,其中4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1年3月23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问题又来了!《中国共产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明确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劵”。如果该公务员不是共产员,亦不是处于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仅是事务性的公务员,目前为止尚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这类公务员持有公司股权,但如果对《公务员法》第53条作扩大解释,公务员就不能持有公司股权,但可以持有上司公司股份或者证劵。记住雪浪一再强调向当时投资的属于非上市公司,所以不许披露其持股信息!3、关于传闻三的澄清说明向松祚先生曾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26日上市,因此,向松祚先生所持股票于2015年6月25日限售期满,在公司代其办理完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于2015年6月26日起上市流通,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就其相关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做出了详细披露。因向松祚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未达到当时法律法规中关于减持时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标准,因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减持时公司无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很显然,向和其他两人持股加在一起正好满足5%的信息披露条件,如果他们三个投资人在同时减持是否触犯了5%的披露信息条件的底线?!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阎朋
    看看公务员是那年不行炒股票的?
    2017-06-19 21:35:33

    回复

  • 雷翎
    问问6,妖精怎么解读?什么叫妖精,给个定义先。
    2017-06-19 21:35:35

    回复

  • 凤瓶值
    看看公务员是那年不行炒股票的?
    2017-06-19 21:38:00

    回复

  • 樊帖次
    我很负责任的告诉各位2006年1月1日!时间上够满足调查向了吗?
    2017-06-19 21:43:55

    回复

  • 诸具
    分析的精辟
    2017-06-19 21:44:24

    回复

  • 胡怠
    分析的精辟
    2017-06-19 21:44:24

    回复

  • 江料耿
    2006年1月1日
    2017-06-19 21:45:30

    回复

  • 滕忘沓
    老向,麻烦来啦,老实交代吧
    2017-06-19 21:58:47

    回复

  • 孙见衍
    顶,除了第三不是很明白
    2017-06-19 21:59:21

    回复

  • 顾忝水
    支持
    2017-06-19 22:00:19

    回复

  • 宿吊
    第三就是为什么三个自然人股份加在一起正好满足5%的披露条件,但是分开跑路却可以规避证监会制定的5%减持信息披露条件!雪浪老板其实也不傻!都是互相利用何必多送呢!只要满足5%但是分开跑路也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他们商量好在同一天跑路 其性质就两样了!如果能查到其他两人跑路的时间就可以算是证据了!
    2017-06-19 22:05:35

    回复

  • 皮克阡
    必须严查!
    2017-06-19 22:16:42

    回复

  • 勾含丹
    2017-06-19 22:23:48

    回复

  • 仰健
    这个很难查实,除非查资金进出去向
    2017-06-19 22:36:22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