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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加强实时监控力度 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行为

逮姝贞

(发表于: 维维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上交所:加强实时监控力度 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行为
来源:证券时报网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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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胞
    限制交易6个月,这不是鼓励减持吗?
    2017-10-27 18: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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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麴娱武
    这是处罚吗?太轻了!这是否已经触犯了法律!应该罚得倾家荡产才可以起到震慑作用!
    2017-10-27 18: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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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凌
    你傻呀!剩余的六个月不得买卖冻结股票。怪不得本应利好的反而还有那么多抛盘。原来刻意压盘让另外人低吸筹码,引散户恐慌割肉!为监管层及时发现操纵行为点赞!
    2017-10-27 18: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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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们池
    放心吧,证监会会罚的他倾家荡产,同时给想减持的敲响了警钟,对维维是利好
    2017-10-27 18: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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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裘肚芙
    无耻至极,无法无天。
    2017-10-27 19: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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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叮研
    恶意減'持。可狠之极。
    2017-10-27 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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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汤叮股
    五贯九百五十俸,省钱请作足钱用
    2017-10-27 2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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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丹
    证监委神目如电,处断及时,很不错!
    2017-10-27 21: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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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萧互
    因违规大量减持,造成事实上的股价快速下跌,进而影响我们持股而卖出,应该赔偿我们的损失吧?可以起诉吗?
    2017-10-28 0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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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而春
    按照减持新规,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的股份六个月后才能卖出,我们的预期是:完成后就没什么大的卖出筹码了,所以下跌初期坚信只是暂时的,没想到后面是没完没了的卖单,等到最后受不了卖出时已是大亏损了,应该赔偿我们的损失
    2017-10-28 00: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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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甘
    等证监会立案,确定时间点,到时候可以起诉。即使赚钱了,也可以要求赔偿。
    2017-10-28 09: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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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戌娜
    应希望交易所改变监管方法,设事前限制别让减持后才处罚!
    2017-10-28 10: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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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逄兆向
    应该减持额的三之五倍处罚,帐户冻结三之五年,
    2017-10-28 1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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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刊悄
    集体诉讼,我要参加。谁带个头!
    2017-10-28 1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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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套
    这一次减持利空出尽。
    2017-10-28 2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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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略细
    立案后会有律师征集。这个时间不会短,最少几个月
    2017-10-28 22: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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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眉吟
    这只是上交所的处罚!
    2017-10-28 22: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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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习殊
    最好的处罚是令其全额增持回来!
    2017-10-29 08: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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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冬双
    等证监会处罚,已经全部卖完了。另外,二、三股东吃相如此难看,只能说明连二、三股东都不看好垃圾维维,一帮唱多的狗庄托们还在忽悠散户,好吧,看谁上当!
    2017-10-29 20: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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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詹炮奎
    举双手赞成。
    2017-10-29 21: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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