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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林诉被告深圳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纠纷案11月6日前海合

毕梅

(发表于: 深圳新星股吧   更新时间: 2021-07-14 10:11:19)
陈锦林诉被告深圳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纠纷案11月6日前海合
陈锦林诉被告深圳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纠纷案11月6日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根据诉前双方律师、主审法官交换的证据看被告深圳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常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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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唱昭
    不知道别乱讲
    2020-11-03 0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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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蒲奔仓
    造谣不上税。双方律师还交换意见?扯淡

    龚另比: 秀你的无知值得炫耀吗

    2020-11-03 09: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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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柴委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2020-11-03 09: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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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尤永旃
    我就在律师事务所上班。双方律师还要交换资料证据?你也太假了。这就如同你想揍别人找不到工具,对方还给你工具让你打他。新星SB没出来,这里见了一个。

    麴妆因: 山寨律师事务所吧,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原被告代理人庭前证据交换

    许柱低: 基本常识都不懂还在律师事务所上班

    2020-11-03 1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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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蓟光
    同一案由、同一主体已经中院终审判决、高院裁定的民事案件能够再次立案没有过硬证据你信吗?

    奚含君: 你花点时间去做点善事,去老人院关心一下老人,去精神病院照顾病,

    贾昆刷: 此人心里有大大的阴影,良心大大的坏了。

    2020-11-03 1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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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霍相肩
    只有值得造谣,才可以被炒作
    2020-11-03 12: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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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步洪
    滥诉一说只有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的说词而已,你藐视原告完全可以消极对待法院应诉呀,既然聘请专业律师严阵以待本身说明被告恐面临举证不利后果。

    甄庶: 真佩服的疯人院里的精神

    叶佻柏: 有病。

    2020-11-03 19: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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