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天通股份股吧 > 600330:天通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返回上一页

600330:天通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胡侗伏

(发表于: 天通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600330:天通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23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9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因筹划收购股权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3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6年5月24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0)。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9),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2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6年7月21日,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2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9)。2016年8月5日,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继续停牌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停牌期间,公司按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一、重组框架介绍(一)主要交易对方主要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股权持有者。(二)交易方式公司拟在公开市场采用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三)标的资产情况本次潜在交易标的公司为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亚光电子”),亚光电子的第一大股东为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30.43%的股份;成都市3家国资公司合计持有其45.29%的股份;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6%的股份。该公司主要生产微波电路、半导体器件等,与本公司同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二、重组框架协议的签署情况由于本次重组的潜在交易对方涉及国资,须履行国资的相关程序,以及标的公司为涉军企业,还须履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科工计[2016]209号文《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军工事项审查程序,目前已取得部分潜在交易对方同意公司在亚光电子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和国资部门审批程序后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亚光电子股权竞买及推进其他后续工作,但尚未签署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书。三、延期复牌的原因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事项较多,公司正在组织中介机构在现有条件下对标的资产开展可进行的尽职调查等工作,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且潜在交易对方涉及国资,需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程序。截至目前,涉及国资的潜在交易对方中其中有两家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已取得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项批复,目前正在做国有股权挂牌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相关国资监管部门前置审批的证明文件。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为涉军企业,需履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科工计[2016]209号文《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军工事项审查程序。截至目前,该军工事项的审查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正待审查完成。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6]19号)第十三条中“上市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3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延期复牌:(一)预案披露前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国防科技管理部门事前审批,且取得其书面证明文件(相关部门对预案事前审批要求已有明文规定的,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的规定;同时根据《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号)第七条中“涉军企事业单位在履行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法定程序之前,须通过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并接受相关指导、管理、核查”的规定,公司本次重组申请延期复牌。四、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的核查意见根据东北……[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