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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乜百

(发表于: 吉电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2023-05-18 08:50:04)
吉电股份: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6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二〇二三年五月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贵所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6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发行人”、“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同时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本问询回复的字体如下:黑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楷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楷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或相乘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目录目录...... 2问题 1...... 3问题 2...... 10问题 3...... 82问题 4...... 140其他问题 ...... 150问题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37,062,452 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 亿元(含本数)。其中,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承诺认购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额的 34%。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明确吉林能投本次认购股票数量或金额区间,承诺的认购区间是否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并明确在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2)说明本次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相关规定;(3)本次发行对象是否确认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减持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并出具“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的承诺并公开披露;(4)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说明吉林能投本次认购是否需获得国资委等审批,如是,请披露审批的相关情况。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4)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一、明确吉林能投本次认购股票数量或金额区间,承诺的认购区间是否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并明确在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一)明确吉林能投本次认购股票数量或金额区间,承诺的认购区间是否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吉电股份与吉林能投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签订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吉林能投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区间进行了约定,吉林能投同意认购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额的 34%。同时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837,062,452股(含本数)。吉林能投对本次发行认购相关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函,承诺具体内容如下:“我公司同意认购吉电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的 284,601,234股。”根据《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吉林能投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吉林能投的具体认购金额以发行时价格乘以……[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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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加付
    股友们,这个“本次发行对象”你们是怎么理解?按吉电股份的回复函,他们是特指“吉林能投”!你们如何看呢?
    2023-05-16 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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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茅吞向
    [at=7494335539926824]@交易要讲法则[/at] 请问你是如何理解的?

    符哈宅: 1、本次发行对象是指拟参与本次定向增发认购的不超过35名特定特投资者的全部。

    封站亟: 2、根据监管机构深交所的问询函,这些拟参与定向增发的特定投资者都必须认真负责回复该问询函。但事实上,只有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有限公司敷衍了事的作了一下回复,对被问及的吉林能投承诺的认购数量、金额区间是否与拟募集资金的金额相匹配等实质性问题,根本不予理睬。够狂妄的!这岂不是同监管机构叫板?

    宦佛: 3、其他特定对象投资者均不作任何回应,大概是因为他们都参与了内幕交易,早在2022年下半年就得到了定向增发的内幕消息从而进行了近乎清仓式的减持,只剩少量的零星筹码,用作2022年12月30日以后更疯狂的操纵打压股价,以为后面获取更低的定向增发价格和廉价的筹码作准备。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深交发出了如此严肃的问询函。他们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现在他们又怎么能出来回复问询函呢?当然不可能。诚然,他们可以这样说:不想参与定增了,不需要回复。

    郑柁: 再看看深交所是否有二次问询函!对这种敷衍了事的垃圾公司应该追责到底!

    2023-05-16 09: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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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饶艴返
    吉林能投只占34%,应该是全部参与定向增发对象,6个月内减持的应不能参与增发,吉林能投承诺的资金应该是60亿X34%,而不是股数X未定的增发价,这回复函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其他定增对象特别是公告前减持的就是内幕交易,募不到60亿就是虚假欺骗,引诱投资者踩坑上钩.深交所应最具权威性!

    居巫芙: 没错,我也是这么理解的!吉电股份这份回复函,确实避实就虚,回答表面上的问题!缺乏诚意!

    时舍具: [赞][赞]

    尤香桶: 我昨天看完,也是这个想法,你表述的好

    贝活计: 那么接下来会怎么样

    2023-05-16 09: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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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禄庸站
    2022年12月30日往前推6个月内至定增落地之前,所有减持打压二级市场股价的机构,都不能作为定增的特定发行对象!!!
    2023-05-16 11: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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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汲朋孝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37,062,452 股(含本数),拟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60.00 亿元(含本数)。 按照这个计算发行价应该7.17,股价不涨的话,募集不到60亿元啊,是不是这回事啊?

    程烟: 比较合理按募42亿倒算发行价吧

    2023-05-16 13: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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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尹杖
    用股民的钱去定增,目的是靠定增搞到千亿市值
    2023-05-16 13: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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