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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80:健康元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钮若云

(发表于: 健康元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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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28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2016-054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健康元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股权登记日:7月5日(星期二)除息日:7月6日(星期三)现金红利发放日:7月6日(星期三)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2016年5月16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本公司2016年5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6-037)。二、利润分配方案1、发放年度:2015年度2、发放范围:截至2016年7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分配方案: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5年度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295,885,639.6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9,588,563.96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77,656,770.57元,并扣除上年度现金分红158,387,929.2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5,565,917.01元。2015年度本公司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4、扣税前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5、扣税说明(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公司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待实际转让股票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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