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贝岭股票
- 浙大网新股票
- 华东科技股票
- 隧道股份股票
- 深赛格股票
- 光大银行股票
- 中国银行股票
- 永鼎股份股票
- 苏州高新股票
- 新安股份股票
- 精达股份股票
- 中国医药股票
- 东风科技股票
- 金健米业股票
- 西部资源股票
- 招商银行股票
- 中联重科股票
- 中国宝安股票
- 中集集团股票
- 德赛电池股票
- 复星医药股票
- 宇通客车股票
- 中国建筑股票
- 葛洲坝股票
- 大唐电信股票
- 华丽家族股票
- 罗牛山股票
- 中色股份股票
- 京东方A股票
- 新疆天业股票
- 天坛生物股票
- 抚顺特钢股票
- 锦龙股份股票
- 云天化股票
- 振华科技股票
- 国中水务股票
- 华发股份股票
- 飞乐音响股票
- 青岛双星股票
- 中国核电股票
- 中国中铁股票
- 西部矿业股票
- 时代新材股票
- 科达股份股票
- 士兰微股票
- 浦发银行股票
- 中金黄金股票
- 哈投股份股票
- 航天晨光股票
- 同仁堂股票
- 维维股份股票
- 福耀玻璃股票
- 新五丰股票
- 中航资本股票
- 中金岭南股票
- 丰原药业股票
- 四环生物股票
- 哈药股份股票
- 万向钱潮股票
- 中国高科股票
公告日期:2016-07-12
证券代码: 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 2016-045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 元(税前);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元;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现行有效的税收政策实行现金红利所得税差别化处理,暂不扣缴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 元; 个人限售股股东、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QFII”)、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36 元;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不予代扣代缴,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 元。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7 月 18 日除息日: 2016 年 7 月 19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7 月 19 日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已于 2016年 5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进行了公告。二、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 发放年度: 2015 年度。2、发放范围: 截至 2016 年 7 月 1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以公司 2015 年末总股本437,942,8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7,517,712.08 元(含税)。4、 扣税说明:( 1)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以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 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于限售股个人股东,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 公司以其限售股股息红利所得之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6元。( 3)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股东,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 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6元。 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 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6元。( 5)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 公司依据规定不予代扣代缴企业所……[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 上海贝岭股吧
- 浙大网新股吧
- 华东科技股吧
- 隧道股份股吧
- 深赛格股吧
- 光大银行股吧
- 中国银行股吧
- 永鼎股份股吧
- 苏州高新股吧
- 新安股份股吧
- 精达股份股吧
- 中国医药股吧
- 东风科技股吧
- 金健米业股吧
- 西部资源股吧
- 招商银行股吧
- 中联重科股吧
- 中国宝安股吧
- 中集集团股吧
- 德赛电池股吧
- 复星医药股吧
- 宇通客车股吧
- 中国建筑股吧
- 葛洲坝股吧
- 大唐电信股吧
- 华丽家族股吧
- 罗牛山股吧
- 中色股份股吧
- 京东方A股吧
- 新疆天业股吧
- 天坛生物股吧
- 抚顺特钢股吧
- 锦龙股份股吧
- 云天化股吧
- 振华科技股吧
- 国中水务股吧
- 华发股份股吧
- 飞乐音响股吧
- 青岛双星股吧
- 中国核电股吧
- 中国中铁股吧
- 西部矿业股吧
- 时代新材股吧
- 科达股份股吧
- 士兰微股吧
- 浦发银行股吧
- 中金黄金股吧
- 哈投股份股吧
- 航天晨光股吧
- 同仁堂股吧
- 维维股份股吧
- 福耀玻璃股吧
- 新五丰股吧
- 中航资本股吧
- 中金岭南股吧
- 丰原药业股吧
- 四环生物股吧
- 哈药股份股吧
- 万向钱潮股吧
- 中国高科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