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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33:冠豪高新独立董事对六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仇切

(发表于: 冠豪高新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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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1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六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仔细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有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刘立新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经审查刘立新先生的个人简历及历任工作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任职资格,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所聘任职务;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况;3、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董事会聘任刘立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刘来平、李耀、吕小侠、宋衍蘅二O一六年七月十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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