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金证股份股吧 > 600446:金证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返回上一页

600446:金证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苏胃酉

(发表于: 金证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600446:金证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04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16年5月3日,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一、关于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市场定位1、总体情况。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证券IT服务、互联网金融IT业务、基金IT业务和综合金融IT业务。请公司分别披露上述业务领域的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并结合经营模式和业务特点,说明公司各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格局、主要竞争对手、市场整体规模以及公司的市场地位和份额等情况。2、订单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产销量、订单或劳务的结算比例等因素。若订单收入占比超过50%以上,公司还应当补充披露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并披露前期订单在本年度进展和本年度新增订单的完成比例。3、金融云服务。公司为金融行业提供金融云租赁服务,报告期公司已经为多家证券、期货公司提供该类云服务。请补充披露公司金融云服务的盈利模式、销售金额、竞争优势及劣势,并结合行业壁垒、核心技术、价格竞争、成本波动等方面,充分披露公司在该领域的发展战略、未来发展机遇和挑战,以及相关的业务规划。4、证券IT业务。公司在证券领域向客户系统服务,目标是为行业提供全套系统的解决方案。请补充披露公司证券IT业务的具体业务类别、技术水平、核心竞争力、业务风险、盈利模式。5、互联网IT业务。报告期,公司与大智慧、国海证券、湘财证券等签订了合作协议,在此过程中公司继续以分成和租赁的方式获得收入。请补充披露公司与上述企业的合作方式、分成和租赁业务的具体内涵、业务模式、占公司收入的比重等。6、基金IT业务。年报披露,公司基金IT业务包含1.0及2.0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业务的重要产品、1.0及2.0业务的区别、盈利模式、发展趋势、核心技术、业务风险及收入占比等。二、关于公司技术及发展战略7、年报披露,行业领先的技术与研发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报告期公司研发支出为3.05亿元,占收入比重为12%。请公司:(1)结合自身业务分类,说明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目的、开始时点、进展、拟达到的目标及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2)按照不同业务领域分别披露公司形成的核心技术、相关的重要专利或者发明情况。8、年报披露,2015年是公司“回归金融IT”战略升级年,并提出了金证互联网金融战略。请公司:(1)围绕行业壁垒、核心技术替代或扩散、产业链整合、价格竞争、成本波动等方面向投资者提示未来公司发展机遇和挑战;(2)公司拟开展的新业务、拟开发的新产品、拟投资的新项目等。分析和讨论应当提供数据支持,并说明数据来源。三、财务问题9、报告期,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936万元,但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空白。请公司补充披露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10、报告期,公司购买联龙博通100%股权并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基本对价为3.6亿元,浮动对价为1.7亿元。其中,浮动对价待联龙博通完成相应利润承诺后分期支付,本年度联龙博通完成了利润承诺。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浮动对价的会计处理方式,以及是否在本年度考虑其公允价值变动对报表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11、公司股权激励考核期到2014年结束,但本年度仍然有股权支付,请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解释并说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12、年报披露,对于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5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对比行业内公司坏账政策、公司实际坏账发生情况分析上述坏账计提比例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