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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65:迪马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饶眉

(发表于: 迪马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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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10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2016-102号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16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625号)。2016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625号),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并着手准备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等内容进行调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经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和保荐机构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中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的申请,本次中止审查的申请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法定媒体披露的《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中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6)。鉴于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且本次反馈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仍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本着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原则,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数据更新的及时性,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申请延期至2016年10月10日之前上报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资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六年九月九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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