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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65:迪马股份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预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

伊夫

(发表于: 迪马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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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26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2016-091号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预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马股份”、“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6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根据近期证券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与研究,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预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上述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便于投资者理解与查阅,公司就本次修订及更新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一、修订部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条款(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修订前: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6.8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如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修订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5.9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如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二)发行数量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上限除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94,117,647股(含294,117,647股)。具体发行数量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区间将作相应调整。修订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7,255万元(含107,255万元)(含发行费用),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上限除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79,056,761股(含179,056,761股)。具体发行数量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区间将作相应调整。(三)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修订内容为根据相……[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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