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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65:迪马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暨总结报告(2015年度)

古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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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5-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暨总结报告(2015年度)独立财务顾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 迪马股份督导计划期间: 2015年度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56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接受委托,担任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迪马股份”,股票代码“600565”,以下亦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三十七条及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有关规定,出具2015年度(以下简称“本督导期”)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本报告书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业务经营数据等由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书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交易资产的交付过户情况(一)本次交易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向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原地产”)75%股权、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展地产”)100%股权、深圳市鑫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润”)51%股权和南方东银重庆品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品筑”)49%股权;向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同原地产25%股权;向江苏华西同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同诚”)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深圳鑫润49%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二)资产交割与过户情况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东银控股应将其持有的同原地产75%股权、国展地产100%股权、深圳鑫润51%股权以及东银品筑49%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华西集团应将其持有的同原地产25%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华西同诚应将其持有的深圳鑫润49%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2014年4月29日,东银控股、华西集团、华西同诚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双方同意,以2014年3月31日作为基准日,由双方共同认可的财务审计机构对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日的期间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根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部新区分局2014年4月30日出具的公司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已经拥有同原地产100%股权、国展地产100%股权和东银品筑100%股权(上市公司重组前持有东银品筑51%股权)。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上市公司已经持有深圳鑫润100%的股权。(三)资产交割环节的信息披露2014年5月9日,上市公司公告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进展情况的公告》。2014年5月14日,上市公司公告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2014年5月14日,上市公司公告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上市公司按监管要求对资产交割过户进行了及时、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向东银控股、华西集团、华西同诚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已经办理完毕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注入资产于相关期间实现的盈利已归上市公司享有,上市公司向东银控股、华西集团、华西同诚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资产交割环节已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及时、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二、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套募集资金情况(一)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及结果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4年8月22日向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26名投资者,以及截……[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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