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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定增价格原则的理解

陈共祉

(发表于: 浦发银行股吧   更新时间: )
对于定增价格原则的理解
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意思就是最近一期末,必须经过审计,没经过审计的都给我去审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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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凌体
    要完成定向增发,要比较孰高孰低,就必须审计,否则缺乏或者没有法定依据。
    2017-08-26 14: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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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燕禹岩
    这个末就是问题的关键,否则直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不就行了,为什么要加个末
    2017-08-26 14: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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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羊娜
    审不审由法规来规范。年报必审,季报不审,半年报可审可不审大家都不审,特殊情况(重大重组等)按规定办。增发遇到的必审的是年报!
    2017-08-26 14: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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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族炉
    每年有4次报告,分别为季度报,半年报和年报,按规定只有年报必须经过审计,但定向增发这次特别规定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就是说最近一期末,不管是季报还是半年报都必须审计!
    2017-08-26 14: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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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约要
    没错,年报必审,季报不审,半年报可审可不审大家都不审。但这次针对定向增发是点明了是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就是说最近一期末,不管是季报,半年报还是年报都必须审计!
    2017-08-26 14: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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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湛康
    真希望这是真的。
    2017-08-26 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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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们池
    这次规定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就是针对季报和半年报未经审计而设立的,为证监会这次的英明鼓掌
    2017-08-26 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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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冀径宙
    A股市场中,关于净资产的报告期每年分四期,即每一季为一期。“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严格按中文规范理解,应该是增发基准日前一季度末的净资产。因为年报之外的报告很可能没有经过审计,所以加上了“经审计的”,意为如果报告是未经审计的,则必须经过审计。所以,楼主的理解是对的。问题是,这样的理解可能对大股东不利,实施增发时是否这样办也是难说的。窃以为,届时大股东会把“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理解为“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即2016年报)期末的”,这样其他股东也很难有办法维权。因为,这与最初的增发方案相比,毕竟已经包含了证监会的监督成果和大股东的让步。
    2017-08-26 15: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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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钭姒冈
    哈哈哈,楼上英明“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即2016年报)期末的”,为什么一定是年报?我的理解和你一样: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期末的!
    2017-08-26 15: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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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官八
    咋没看见 这次联通的特批呢!特事特办符合现时国情。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呵呵。
    2017-08-26 16: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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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鲍栗高
    对浦发来说,现在肯定急的要死,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想快也快不起来,泸州老窖的定增方案7月29日就批准了,到现在还没有实施呢,更何况刚刚批准时间不长的浦发?定增参照的净资产价格基本也没有什么疑义了吧?不会拖到2017年年报出来吧?
    2017-08-26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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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定
    那就可以确定即将公布的浦发银行半年报是经过审计的,半年报一出,立即定向增发。就在28日见分晓。
    2017-08-26 21: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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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裘局
    对,涉及到定向增发定价问题,不审缺乏依据,人为调节财务数据(每股净资产),就不严肃了。
    2017-08-26 2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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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鲍冈忽
    哈哈,楼主这是典型的自由心证,用屁股来解释法条。。。希望是真的
    2017-08-27 0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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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宓峻火
    浦发的法务非常严格。我曾发过帖子,银行分层次,现在分三层半,同质不同期,分波次轮动。一个字熬!
    2017-08-27 09: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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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边娟强
    对于法律条款进行的解释 ,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2017-08-27 1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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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竺征泌
    解释的尺度只能作字面解释,即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解释方法:  1、文理解释2、逻辑解释3、系统解释4、论理解释5.历史解释
    2017-08-27 11: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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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嵇悉炊
    “最近一期末经审计”,似乎只有一种理解:2016年年报。但是,“最近一期末”从2017年8月27日这个时点来看,也可以理解为2017年6月30日,即中报。从2017年10月1日这个时点来看,可以理解为2017年9月30日,即三季报。“经审计”,通常情况是一,二,三季度报不审计。不过,如果要定向增发,是不是应该审计,而且必须审计?从三方(参与增发方、未参与增发方包括广大小股东、审批部门)看,如果不审计,那么增发定价中的净资产就不清楚。试想:有这么一个业绩下滑的公司******,2017年前两个季度的业绩比2016年年报差很多,而且暂时还看不到好转迹象,三方在对待增发一事,是不是也应该做到审计“最近一期末”的报告?如果按2016年年报计量净资产,对补发增发方有利,而对******增发不利。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2017-08-27 13: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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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扈背
    请大家指正。
    2017-08-27 13: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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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祠炭
    丢人现眼的,讨论个P啊。有个初中文化就能准确理解了。自己胡乱解释,有意思吗?没意思!散吧散吧!!!
    2017-08-27 14: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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