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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0:泰豪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后吾肉

(发表于: 泰豪科技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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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泰豪科技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辕信息”)95.22%股权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泰豪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泰豪科技于2016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胡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05号), 核 准公司向胡健发行 14,272,042股股份、向余弓卜发行4,527,682股股份、向成海林发行2,427,887股股份、向李爱明发行328,092股股份、向郭兆滨发行328,092股股份、向张磊发行328,092股股份、向宁波杰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035,543股股份、向宁波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830,509股股份、向浙江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赛盛”)发行2,003,602股股份、向宁波赛伯乐甬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赛伯乐”)发行2,003,602股股份、向杭州赛伯乐晨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赛伯乐”)发行1,821,459股股份、向宁波市科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发”)发行2,094,678股股份、向宁波市科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发二号”)发行965,371股股份、向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科发”)发行3,387,914股股份、向谢建军发行182,157股股份、向浙江中赢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178,79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之承诺及履行情况(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1、关于提供材料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交易对方胡健、宁波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余弓卜、宁波杰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海林、浙江中赢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科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赛伯乐甬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赛伯乐晨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科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爱明、郭兆滨、张磊、谢建军出具了《交易对方关于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承诺方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方不转让在泰豪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泰豪科技董事会,由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若承诺方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承诺方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2、管理层股东关于任职期限及竞业禁止的承诺根据公司与胡健、宁波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余弓卜、宁波杰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海林、浙江中赢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科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赛伯乐甬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赛伯乐晨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科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爱明、郭兆滨、张磊、谢建军签订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约定,关于持续任职及竞业禁止的承诺如下:(1)为保证博辕信息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管理层股东承诺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仍需至少在博辕信息任职60个月。……[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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